长沙规定上网者携带二代身份证实名登记

长沙当局规定,上网者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并进行实名登记,才能在网吧上网;并规定对于不认真执行网络实名制的上网者和网吧,公安机关将予以处罚。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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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不是长沙市的发明,在长沙宣布上述规定之前,中国其它地方的一些网站和博客已经实行或试图实行实名制。但是,但来自长沙的消息仍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在于它明确规定上网者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所谓二代身份证,是居民身份证法颁行之后换发的新身份证,其信息存储和查询均采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防伪功效很强。二,长沙明确规定对违规的上网者和网吧将“予以处罚”。

权益活动人士刘念春表示,长沙限制互联网自由的措施,将来有可能在全国其它地方推广:

“他这么做长沙可能是试点。共产党一般做事情不都是先搞试点吗,由点带面.他们觉得现在各地纷涌群起的抗争市民太多,让他们防不胜防,从网上呢有表达的自由他就得采取的话特别严厉的措施。以前的话出了不少有关控制这方面的条文,可是效果不大。所以就得采取一种更严厉的、更有效的,像你刚才说的内容就是实名登记,这可能比较有效了。不仅立竿见影就可以起到一种震慑作用。你只要上网、你只要发表言论,你得考虑到应该付出的后果、付出的代价。它这个从长沙那边确实见效,那可能向全国普及。因为共产党的话它就是这样,它只要能控制它的政权,它就是不惜花费一切代价。”

中国高博-隆化律师事务所的李和平律师表示,长沙市的措施是“不靠谱的、非法的”:

“这个上网它规定这样一个制度感觉到确实挺荒唐的。我觉得这里面有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它如果是长沙地方政府或者是地方公安机关,它有没有权力这样做?因为你也是给这地方的公民强加了一项就是说一项义务。”

记者:李律师您认为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力?

李律师:“我觉得他对人类的这种自由啊,在某种程度上它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就是如果你没带二代身份证,你就不能做什么。你的自由在这方面是受到限制的。我觉得这样做从法律上来讲,他应该没有这个权力。你要是说在法律权力范围之内,对一个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的限制,那是需要全国人大来做出立法活动的。这个做法我觉得从法律上讲应该是不靠谱。应该是违法的。”

李律师说,当局对互联网上它所认为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信息很害怕:

“中国在很多地方官方对这个互联网是非常恐惧的,出现了好多案例。你像福建的游精佑、范燕琼、还有吴华英 他们几个人因为就是上网,在网上发表帖子,现在都给抓了。当时说呢,就是福建有个女人姓严的叫严晓玲,严晓玲可能是被别人强暴死了。她母亲一直替她上访喊冤,喊冤因为她没有文化吧,会有很多东西做得不好,就刚才说的三个人哪就替她把她受冤屈的这个经过写出来,发到网上去了。所以现在在福建就把他们给抓了,很丢人的一个事情。就是因为在网上发帖而被抓、被判。长沙的这个新闻实际上表明他们已经不满足于这个事后审查,事后惩罚给民众这种压力。他们感觉这样还远远不够,就应该在事前给他们造成一种心理压力。这个事前就是说,我要你事前登记你的实名,使上网的人心里面产生一种恐惧,不敢去批判地方政府。”

中国政府表示不限制人们利用互联网做生意的自由。李律师说,在这一方面,政府作得还可以,但是他说,这远远不够,政府不仅要保护人民的经济活动,也应当保护人民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精神生活:

“这里面还是应该回到宪法上来。中国的宪法上也规定了人们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那么,现在在网络上写一些东西应该是言论的自由吧。那这些东西都是宪法保障的。它说对这个贸易,商业上的东西是不限制的。我觉得这个说实话也是很荒谬的。这个东西就是说了可能对物质财富这种保护,这种交易现在中国政府现在做的还可以了和世界范围内在接轨。但这当中一个人也应该对自己精神上的财富、精神上的创造也要享有所有权。因为这叫精神财富。这种精神财富、精神产品的保护在中国和世界上就和其它国家相比应该是差得很大一截。”

长沙市公安局已于25号举行“网吧实名上网登记”专项整治动员会,并连夜在全市展开清查行动。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