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推出《慈善法》

中国官方媒体透露,中国首部《慈善法》目前已经完成拟定,正交国务院审批。评论人士认为,中国慈善事业不发达,原因在于中国政府而不在民间。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0:00 / 0:00

中国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最近在深圳表示,《慈善法》起草工作进入重要阶段,已经通过民政部送达国务院。新华社的报道引述王振耀的话说,中国慈善事业面临的问题已不再是“不能做”而是“不会做”。他表示在慈善事业方面,市民与政府已经形成良好的互动,热情高涨但是方法缺乏,这是慈善事业非常突出的问题。

他也强调说,2008年四川地震,激发了全国人民的慈善意识,使中国的慈善事业水平提高了至少十年。

不过居住在四川成都的作家冉云飞表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障碍,并不来自中国民间而是政府。

"如果说一个社会要良性发展,民间一定要有它的自治传统。因为我做为公民社会和NGO的发展周刊,原先的那个《四川信息掮客周刊》嘛,那么我对这个事儿,我当然很清楚了。就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的话,我觉得官方它是感觉到这个社会的资金来源,资金流动和这个社会的民智的倾向,让他们感觉到他们的控制力量正在消弱。但是政府大包大揽,他们又没办法真正做到救助那些需要救助的人。"
广东的律师唐荆陵认同这个看法,他表示中国政府一直以来希望能够垄断社会慈善,不太希望民间个人和机构进行民间慈善活动。他也指出,从慈善这个词义上看,慈善本来就是一种民间性质的救济活动,若由官方来实行,就不是慈善活动。

“社会保障不属于慈善的范畴。但是我们现在进行的很多慈善工作都被政府垄断住了。比如说就象那个救助的问题,那个流浪人士呀或者是有一些特殊需要的人士的救助,还有针对一些社会弱势,就象对残疾人士的关怀,这个都是被政府直接控制了。比如说官方控制红十字会呀,这些,都是被它控制垄断了。”

世界上无论发达或不发达国家,救助救济弱势群体的工作,主要由民间个人和机构进行,慈善捐款数量巨大。2005年,中国大陆民间捐款17亿人民币,当年,美国民间捐款是中国的5000倍,台湾是中国大陆的400倍。虽然2008年中国民间捐款增加了三十倍左右,但规模仍然很小。

在中国,民间成立非政府组织(NGO)一直有很多障碍,民间慈善机构面临同样的问题。唐律师表示,过去十多年来,中国国内和国外的非政府慈善救济组织难以在中国运作,政府的不信任和怀疑是最大的原因。

“如果说是规模小了的话,那么,它很多慈善事业就做不起来。然后有一些慈善事业不让你做,比如说象这个地震民间的救灾,就受到政府的多方打压。还包含更早一点的,很著名的关于艾滋病方面的很多人道关怀,一个个都进行了很强有力的打压。更早一点往前推的话,就象特丽莎修女,她们这些国际性知名的人士或者机构都曾经向中国申请,要求在中国来开设机构,但是都被拒绝了。所以,从它这个过去的历史来看,它实际上是反对民间搞慈善的。民间慈善发育不良并不是没有钱或者是没人,这个是瞎扯的。”

冉云飞强调说,在中国历史上,一直都有民间的慈善事业活动,反而是1949年之后,民间慈善基本消失。

“它就是通过家族,宗祠还有学田,这样的方式来形成乡村的救助。但是49年过后这样的破坏是相当相当地厉害。”

官方报道说,中国起草《慈善法》的一个目的,是希望能够规范民间慈善组织的成立和运作,鼓励专业化的民间慈善组织作出长远规划。

不过冉云飞和唐荆陵都认为,从中国的历史和外国的经验来看,政府强化的管制和控制,很可能抑制而不是促进民间慈善活动的发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