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已有的“打黑办“不足以应对经济不景情况下的中国有组织犯罪和帮派团伙犯罪,中国公安部“与时俱进”,计划成立新部门,以便应对目前中国有组织犯罪和帮派团伙犯罪所呈现的所谓新趋势和新特点。对此,目前正在美国访问研究的中国著名维权律师李建强表示,打黑除恶的专门机构不应由公安部组建:
“这主要是警匪一家造成的,没有一个黑社会没有警察的保护会独立存在的。你想,一个本身就跟黑社会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去打击黑社会那怎么可能?所以从执法的层面来讲应该有一个独立的部门,比如说成立一个象香港那样的廉政公署。我觉得问题的焦点在这儿。”
说中国的有组织犯罪和帮派团伙犯罪呈现新特点和发展新趋势是因为他们已经由传统的卖淫、赌博、制毒和贩毒等有组织犯罪向建设、交通和矿业等领域渗透和发展。李建强认为,新成立的部门不会有效遏制中国的所谓黑恶势力。对此穆,目前在美国纽约执业的律师,曾在中国公安系统工作过的高光俊律师表示赞同:
“经常成立新的部门,这不仅仅是说成立一个新的部门打击犯罪就可以了。公安部的局最早的时候只有10来个局,发展到现在3、40个局,成立了各种不同的部门,比如像毒品犯罪局、反恐局。但不是说来了一个新的东西就马上成立一个新的局。有的时候这个局并不是为了打击犯罪份子设立的,而是为了人际关系 、为了人来安排这些职务。所以我不觉得他们成立一个新的局就一定会对打击犯罪起到很大的效果。”
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黑恶势力在中国变得越来越“黑”,变得越来越“恶”,有不少专家认为,中国之所以打击黑恶势力不力是因为没有专门对付和惩治黑恶势力的法律这个瓶颈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对此,高律师表示:
“最根本的还不是法律不健全,而是根本有法不依,没有办法执法。因为就按照现行法律来说如果严格执行起来的话就足够可以打击这些黑恶势力犯罪了。但事实上如果是公安司法部门牵涉进去、官员们牵涉进去了的话,所谓的打黑、所谓的执法就很困难了。”
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在中国的官方媒体上被称作“保护伞”。要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中国是否有成立独立于现有司法和公安部部门的机制?李建强表示:
“警察也不光是公安的,中国的警察有很多种,比方说司法部门的警察,检察院也有警察,安全部也有警察,海关也有警察。为什么就不能成立一个专门打黑的、专门反对公安跟黑社会勾结起来的这样一个警察队伍呢?我估计完全是可能成立的,这个机制也本来就是存在的。”
中国公安部在对付有组织犯罪和帮派团伙犯罪上的原则是“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然而,高光俊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和言论自由, 中国的有最组织犯罪和帮派团伙犯罪不仅得不到制止,而且还会越来越猖獗。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