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撤销“段磊诽谤案”起诉并公开道歉

7月24日,山东省曹县检察院正式撤回对段磊涉嫌诽谤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一案的起诉,并公开赔礼道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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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道,山东省曹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在对段磊涉嫌诽谤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一案进行调查研究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段磊的行为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因此决定依法撤回起诉,段磊并于当天上午从看守所回到家中。本台记者在7月24日晚间致电段磊,他的父亲在电话中表示,经过了5个月的监禁后,目前段磊所受到精神和心理伤害尚在恢复当中:

“我是他父亲,孩子已经睡了,精神恍惚的这会儿。今天上午开了一个座谈会,精神不太好,刚回到家休息,刚睡着不想打搅了,实在对不起。”

据了解,山东曹县的28岁青年段磊于今年2月,在天涯社区、新浪博客和百度贴吧等网站,以《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举报信》为标题,连续发帖举报曹县庄寨镇书记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长期包养情妇以及其子所经营的歌厅存在贩毒吸毒和卖淫嫖娼”等问题。段磊随即于2月25日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并于4月3日经曹县检察院批准正式逮捕。事发后,国内的南方都市报、财经网、新华社、法制日报、新京报等新闻媒体和网站对此进行大量的报道,段磊因使用网络举报政府官员却遭司法惩处的事件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段磊的辩护律师浦志强就段磊涉嫌诽谤罪的指控,谈了他的看法:

“这是当地公检法为郭峰书记所做的一个人情案,或者是一个官官相护的案件。但是最后的问题涉及到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批评官员的权力。这个案件我们认为它没有任何反响,也不属于情节严重,自然不属于诽谤犯罪的范畴。”

据段磊的父亲介绍,24日上午,曹县政法委、宣传部和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并邀请段磊的父亲和伯父参加。座谈会上相关负责人承认,当地公检法机关对于段磊诽谤案的指控,在适用法律的理解上出现偏差,并公开向段磊的家人赔礼道歉。而受到段磊举报的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并没有在会场上出现。本台记者于当天致电郭峰本人,他在电话中表示:

“对不起,我现在正在开会,改个时间,我再跟你联系,好吧?”

就曹县公检法机关表示对段磊诽谤罪的指控因在适用法律的理解上出现偏差,从而决定撤诉的理由,浦志强律师提出了质疑:

“这个案子情况很蹊跷,我不太认可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内部对这个法律的理解,共同发生了这样的一个偏差。他们表现得更在掩饰一些其它的东西。希望丢卒保车或者是把人放了,大事化小,这个可能我觉得他们想得太简单了。我很快就要建议当事人提起国家赔偿的申请。”

浦志强律师认为,段磊因举报政府官员而遭诽谤罪指控的案件,表明了目前中国社会,如何以法治保护公民正常言论表达权的迫切程度: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社会有非常多的段磊和邓玉娇并没有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我们更担心这样的一种事情,如果不能够通过立法明确地纠正的话,那么它诽谤罪指控不断地会成为地方官员和黑恶势力来阻止民众批评的手段,那这个社会其实是很可悲的。”

在7月24日当天,中国网民对于段磊获释的消息反映异常活跃。有网友指出,由于曹县政府至今没有就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作出结论,担心段磊日后会遭到打击报复。也有网民认为,如果地方政府“知错就改”的举动再多一些,那么中国社会的良知和正义也许就有希望了。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