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锦华再判死刑 紧急公开信呼吁慎重(图)

广东省农民甘锦华案件,当事人近期上诉之后,仍然维持死刑原判引发法律界震惊以及大量公众关注。辩护律师发出《紧急公开信》给最高法院,要求重新复核死刑的决定,此举引起法律界的公开支持,并获得网络的声援。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2010.01.11 09:40 ET
图片:甘锦华的母亲姐姐在法院外焦急等待 (记者心语提供)
Photo: RFA


甘锦华的辩护律师滕彪在上星期五连同贺卫方、萧瀚、刘海波、夏业良、刘莘近百名学者共同发出《就甘锦华案致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紧急公开信》,并呼吁法律界共同签名支持。

甘锦华案缘由于2004年10月12日,广东顺德区陈村镇的慈济经舍内两名尼姑被杀害,同年11月12日住在附近的甘锦华因闯入同村甘信豪家而被拘留。2005年6月10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甘锦华死刑,法官控诉甘锦华的杀尼姑抢劫罪,甘提出上诉。同年12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2006年4月,甘锦华临刑喊冤,高呼“刀下留人”,法院于是将案件发回重审。“刀下留人”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2008年1月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同年4月18日再次作出死刑判决。甘锦华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上月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为甘锦华发出公开信的的滕彪律师星期一向本台表示,“这个案子到了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程序,这个复核程序的法律规定上也不是太明确,程序也不是很透明,什么时候开始审,有什么结论,律师都很难参与进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危急,甘锦华随时有可能死刑复核通过,被执行死刑。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我们觉得必须通过公开信的方式让最高法院知道这个案件不能轻易核准死刑”。

此封公开信得到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并有更多法律界的众多专家和学者表示支持。 签名人数到星期一已经超过二百人。在公开信中,辩护律师和专业人士提出四个关键疑点,包括:此案始终没有凶器等重要物证;在DNA鉴定,足迹鉴定存在重大程序瑕疵,不足采信;及被告人供述与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查情况无法吻合;被告人曾被刑讯逼供。

甘锦华的姐姐甘丽欢告诉本台记者,绝对不相信弟弟是凶手,她说:“一直以来弟弟甘锦华都是一位十分单纯的人,现在家人正在寻求其它途径想办法救他。”

在滕彪律师的公开信上签名的温海波律师告诉记者,甘锦华一案引起公众如此支持,主要来自以往太多冤假错案之故。温海波说,“我觉得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不能亲自介入这个案件,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对滕彪律师这种行为提供一个支持”。

近期网络上公布了网友自发整理的良心犯对恶法官的名单,包括:刘晓波、高智晟、胡佳案中的法官贾连春;谭作人案中的刘菡;黄琦案中的税长冰;甘锦华案中的李静;郭泉案中的刘国志、陈晓钟;陈光诚—徐明刚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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