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书记强卫访台


2014.07.21 10:20 ET

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周一抵达台湾访问。就在他入境的同时,台湾法轮功团体告发强卫曾经是江泽民统治时代迫害法轮功信徒情节最严重的官员之一。

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周一中午率团访问台湾。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发布新闻稿表示,根据「追查国际调查报告」披露, 强卫曾经在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四年担任北京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兼任北京市委「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这职务也就是北京市「六一零」办公室总负责人。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指控在强卫任职期间,北京市大量法轮功学员受到严重迫害甚至死亡,这是追随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违法迫害法轮功的首批主要元凶之一。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周一下午向台湾高等法院递状控告强卫违反台湾国内相关法律及联合国公约中,关于维护信仰自由及禁止鼓吹仇恨等多项规定。张清溪说强卫不但在语言诽谤法轮功,而且直接带领公安人员在劳教所直接迫害法轮功信徒,甚至到基层煽动人民仇恨法轮功。所以强卫迫害法轮功的行径上情节十分严重。

代表法轮功团体的律师朱婉琪则表示,台湾立法院曾经决议,要求政府禁止有迫害人权纪录「人权恶棍」官员入境。这次放行强卫访问台湾是马英九政府严重失职。

朱婉琪说首先对台湾政府表示遗撼,台湾移民署严重失职,因为由移民署召集,针对入境中国人士审查的「联审会」形同虚设。并没有好好撤查所有访问台湾的一些具有中共党职背景,并且严重参与迫害法轮功信众的中国人士。

朱婉琪说,法轮功团体曾经以违反「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以及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等两项公约为由,控告九名到台湾访问的中共官员。但台湾法务部都以「无管辖权」为理由推托。朱婉琪提出了批评,她说台湾「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以及「 两公约」,不是台湾政府人权橱窗裡的装饰品。它不是拿来摆设用的。所以台湾法轮功团体呼吁高等法院检察署,这个具有「国内法」效力的两约,「你到底要不要用?」台湾到底要不要重视自身对国际人权保障的责任?

(记者:李潼  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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