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省高级法院近日发布指导意见,要求下属法院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司法保护。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星期四通过了《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湖南的法院:在立案时,为受害妇女口头起诉和减免诉讼费提供便利;审判中,对“以暴制暴”的妇女被告人从宽量刑、减刑或假释;对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子女抚养等事项,作出有利于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规定;通过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解决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取证难”问题;采取措施防止受害妇女在诉讼过程中再度遭受家庭暴力侵害。《长沙晚报》的报道说,这是中国省级法院第一次就家庭暴力案件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岳麓区法院近日发出湖南省首份反对家庭暴力的“人身保护令”,对被丈夫殴打的妻子实施人身保护。现在美国从事法律工作的叶宁对此评论说,
“现在可能家庭暴力方面缺乏的并不是有关的法规和法力。那么,法规我们知道实际上家庭暴力是在刑法典上应该统一归类于公民人身侵犯案件当中。如果这种暴力严重到犯罪这样一个性质,这样一个层面的话,那么,应该适用的是刑法典当中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或者是殴打罪等等。社会强调在家庭暴力这个范畴当中强调保护女性、保护弱势群体的这种意识,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叶宁认为,男性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对象,有关部门在订立法规政策时也应该考虑到这一点。现在中国大陆的申子辰是一位提倡女权主义的艺术工作者。对于中国大陆的家庭暴力、就业性别歧视等问题,申子辰表示,
“我们提倡女性文化,包括我们做女性艺术的研究,要提倡的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和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那么,这个和谐的社会我们就要反对的就是那种霸权和暴力。而父系社会最根本的一点就是霸权和暴力。这个霸权和暴力不仅仅是中国,包括所有父系社会的社会形态都是这样。就是从古到今。从父系社会开始,从父系氏族公社、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包括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带有非常严重的父权统治的一种等级和暴力的特点。而且这个等级和暴力对女性文化它是否定的,因为它否定女性文化,所以,女性的地位都很低。”
申子辰说,她从两年前开始筹备《女性问题社会调查》展览,但因为展览涉及到一些社会的阴暗面,在网络上的预展几次被封杀。
申子辰认为,最近发生在湖南境内的引起全国关注的邓玉娇案凸显中国当今社会女性的生存危机。今年5月23号,申子辰以中国女性艺术研究中心、女性艺术博物馆和女性艺术社团协调人的身份发起了邓玉娇女界声援团,6月1号又发布了《假如我是邓玉娇》全球作品征集的启示。对于邓玉娇案的审理结果,申子辰表示,
“我们律师团有50多位律师嘛。我们的一致结论就是邓玉娇她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且要追究强奸人的刑事责任。但是,最后判决的结果和这个结果是相差很远的。所以,律师团也写过一个声明的。”
申子辰透露说,从5月26号开始,她在“加盟邓玉娇女界声援团倡议书”上留下的签名QQ被关闭、邮箱服务受限、网络签名地址被删除,她本人也成了网络警察的重点监视对象。6月4号,女性艺术研究中心和女性艺术博物馆的上级单位领导还找她谈话,要她不要以机构的名义介入邓玉娇事件,防止被敌对势力利用。找她谈话的人同时指出,邓玉娇案和学术、女性艺术无关,要求她删除倡议书上的机构名称。6月18号,随着邓玉娇案接近尾声,参与“邓玉娇案女界声援团”的个人和机构又组织成立了 “女性权利联盟组织”,不过,由于中国大陆的网禁,该组织呼吁社会各界参与关注中国女性权利问题的声明至今无法在网上发布。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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