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因举报污染问题而被判刑的两名环保人士,经上诉再审,被判缓刑获释。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湖北英山县温泉镇垃圾场污染饮用水源事件维权代表、上访农民马大进及万柏青,2008月1月被逮捕,6月被英山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马大进被判四年徒刑,万柏青被判两年徒刑。两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去年底黄冈市中级法院裁定,一审判决不成立,撤销原判,发回英山县法院重审。县法院2009年4月1号开庭重审,历时两个多钟头。4月20号宣判,马大进改判3年徒刑,缓刑4年。万柏青被判缓刑2年。宣判后,两人取保候审获得释放。马大进走出被关押一年多的英山监狱,再次提起上诉。本台记者打电话到英山县温泉镇镇政府了解情况,
温泉镇镇政府的人:“马大进、万柏青他们当时也是帮助维护几个村的老百姓的利益的,也被冤枉的这两个人。”
温泉镇镇政府的人:“咱们以法律程序办理,绝对不会瞎胡搞,镇政府里面的都是依法办事。我们的垃圾场都整治好了的,整治好了给村民。村民饮水都是从很远的地方打的村井, 把村井全部饮水都是从这个地方运回来的。”
记者:“从别处引水,不喝当地的水了。”
温泉镇镇政府的人:“不喝当地的水了,对对。”
马大进举报的建在家乡山坳上的非法垃圾场,现在已补办了手续,被视为合法。垃圾场位于湖北英山县温泉镇沙湾河村、山溪坳村、甘塘坳村三村连接处,此前一直未获得湖北环保局批准,影响上千亩农田和数百亩茶园的收成,危害村民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湖北的维权人士姚立法说,马大进依法行使上访和举报权,他遭到当地官员的打击报复,
姚立法:“这个法院不是一个人民的法院,它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打击邪恶,保护正义,成了执政党的御用工具,对那些像马大进、万柏青——他们举报了英山县环卫处非法的处理垃圾。 第一,征农民的地可能给钱不够。第二,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处理这些垃圾,这就影响了周围村民的生活。”
姚立法说,2007年12月19号《湖北日报》"监督"专刊刊登马大进举报、该报记者刘鼎实地采访的报道《英山县垃圾场非法运营5年,污染水源良田影响村民健康》。这个报道激怒了英山县委书记王浩鸣,他因此报复带头举报的村民马大进,将他拘留判刑。但马大进被捕一事国内没有一家媒体公开报道。姚立法说,
姚立法:“他举报是一个公民的权利,是一个正义,应该得到支持。而非法处理垃圾的话,应该得到惩罚。你看看地方的警察,地方的法院反应,它站在邪恶的一边,打击正义。 就说这是中国很普遍的。
江苏的维权人士张建平说,他呼吁中央和湖北省胜负关注马大进案件,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马大进:“村民去维护这个权益当然是非常正当的。做为一个法制社会,他这种行为是应该得到肯定的。那么,唯独在中国他会遭来打击报复。”
以上是本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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