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新华社旗下的《瞭望》周刊最新一期发表了题为“警惕境外利益集团介入中国决策”的文章。作者认为,对外开放30年,进入中国的外资为巩固和扩大在华利益,展开了很多影响中国决策的活动,包括:强力公关,利用各方人脉,接近各级领导人,进行商业游说,影响相关决策,并为商业活动铺路;利益输送,通过聘请一些部门领导与职员做咨询师,提供课题经费,安排出国观光、子女境外就读、邀请做访问学者、授予名誉学位或职称,吸引中国官员、学者为其效力; 与国内利益集团结成共同体,除了买办集团,一些大型中资企业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充当外资的“铺路石”。由于中方出资人往往缺乏有关经营经验,合资公司实际由外资主导。对此,现在旅居美国的经济学者程晓农评论说,
“首先,我想应该区分一下关于为了吸引外资实行的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和中国国内的官员以及官员利益集团的代理人通过腐败的运作去帮助外商在中国从事不正当经营,这是两个不同的事情。”《瞭望》周刊故意把这件事情混淆了。如果中国的各级政府对所有的外商一视同仁,按照政策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来做,那就不会出现那么多外资代理人。之所以会出现《瞭望》周刊批评的情况,实际上是中国政府和中国制度的腐败。”
文章说,在GDP增长作为主要考核政绩的制度安排下,中国一些地方政府产生严重的“外资崇拜”,在筛选当地骨干企业的战略投资者时,首先排除中资企业,执意将国有股权转让给境外投资者。有的地方政府和外资企业联合行动,影响立法机关的决策,希望保留外企特殊优惠待遇;外企还借助总部所在国的政治力量,以政治促进商业利益等。 谈到外资企业在中国享有的优惠待遇,美国三一学院经济学教授文贯中说,
“中国因为是从几乎完全的闭关自守的一个社会走出来的。邓小平1978年宣布要改革开放,当时为了要吸引外资,外资企业对中国的制度和法律都没有信心,因为当时中国刚刚经历了文革,是完全反产权、反法治的。所以,为了要确立他们在中国的信心,所以对他们是有很多优惠的。我想经过了改革开放30年,如果对外资还是有很多的优惠,而对本土的民营经济不能够一视同仁,对于本土的民营经济来说就是不对的。”
文贯中教授认为,中国政府应该遵循世贸组织的规定,对外资企业和本土企业一视同仁,使他们能够公平竞争。《瞭望》周刊的文章说, 中国国有企业在海外上市,要为外国金融服务机构提供巨额咨询、审计、评级、承销费用,造成中国财富通过“分红”形式输送到境外。 此外,境外利益集团还影响中国立法。例如,境外利益集团与国内相关利益集团一道施加影响,致使中国《反垄断法》推迟出台十多年之久。程晓农认为,如果中国不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太子党们的权贵集团会继续为外资充当代理人,中国的经济、立法各个层面会继续受到外资影响。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