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人权仲裁法庭:加航强制退休涉及年龄歧视

加拿大人权仲裁法庭裁定,加拿大航空公司强制两名60岁的飞行员退休,违反了加拿大法律的精神,涉及对两人有年龄歧视。仲裁法庭要求加拿大航空公司恢复两人的职位,并补偿两人的工资收入。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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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权仲裁法庭(Canadian Human Rights Tribunal)裁决,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要恢复两名飞行员的职位。两人目前分别是65岁及67岁,但他们于2003年和2005年分别在60岁时被迫退休。加拿大人权仲裁法庭认为,资方加拿大航空公司对两人进行了年龄歧视。

两名飞行员的代理律师雷曼浩认为,这一裁决对于维护加拿大《宪法》精神很重要。他说,希望加拿大航空公司逐渐明白,这种在工作地点出现的年龄歧视,是与加拿大的价值观相抵触的。

美国的航空公司基本将飞行员的强制退休年龄定在65岁,但加拿大航空公司和飞行员工会协议,要求飞行员在60岁就接受强制退休。飞行员与资方并签有协议。

法庭下令让加拿大航空公司召回两名飞行员,恢复职位,并补偿全部应得的工资收入,另加利息,但扣除他们已领的退休金。人权法庭认为,当年两人与加拿大航空公司签署的强制退休条款有违加拿大的人权宪章,有年龄歧视成分。

但是人权法庭也指出,这项裁决并不直接适用于加拿大航空公司另外一百多名飞行员的强制退休年限。《加拿大人权宪章》当中的一个章节表明,允许加拿大联邦政府监管行业强制员工退休,因此,这项裁决不是司法判例,只适用这宗个案。

加拿大人权法庭的裁决公布后,加拿大有人权团体立即发表声明,欢迎人权法庭的仲裁。他们并呼吁加拿大政府废除《加拿大人权宪章》中有关政府监管行业强制退休年龄的章节。有关的争论目前还没有定案。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