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高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中国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从明年开始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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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完善z征地补偿机制,按照被征土地同地同价的原则,实施统一的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

官方新华社报道说,国土资源部已往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为两部分,一是土地补偿,二是安置补助,两部分相加,最高不得超过前三年土地收入平均数的三十倍。报道说,国土资源部有关官员表示,从2009年开始,三十倍的上限可以“适当提高”。

长期关注中国问题的加拿大学者杜智富表示,过去中国对失地农民补偿标准过低,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因此适当增加补偿,是正确的。

“过去没工打了还可以回去种地。农地卖掉之后,可能今天价钱很好,过两天钱花光了,保障就没有了,这样就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官僚体制是有钱下去的话每个人都要捞一把,到最后能不能落实是说不准的。但方向是对的。”

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但中国官方的数据显示,在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土地的增值部分,约百分之六十由政府获得,村和乡级政府得到百分之三十,而农民只得到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杜智富认为,这种现象极不合理。

“因为并没有一个公开的市场存在。农民并没有地契,可以把地拿到市场去卖。要是有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的话,就没有必要有所谓过去三年30倍的农产收入的说法。所以说集体所有并不是说每个农民有一个公平的份额在里面。集体所有就是集体都没有。”

杜先生对中国政府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后,农民是否能得到更多好处表示怀疑,因为提高之后的补偿,恐怕大部分仍会被政府和基层官员瓜分。

“道理上说是集体所有,但是到底谁说了算?这块地要不要卖?还是村里的官员决定,更上级的政府也在里面。以后就都到了政府的口袋,政府的口袋当然就是官员的口袋。”

美国中文的中国事务网站主编伍凡认为,中国近年的城市化过程,是对农民的再一次掠夺,虽然北京希望提高对农民的补偿,但由于体制没有变,结果只能使剥夺更严重。

“土地增加了利润之后,农民的应该是个大头,对不对?政府收一部分公平合理。但官商勾结他绝对会骗你 ,否则他们怎么会获得土地的利润呢? 他们是绝对不会把土地的大头让给农民。一定是政府通吃,所以才会造成目前的状况。”

中国国土资源部还要求改变以往单块土地确定补偿的方法,而改以整个地区划片,以确定平均补偿数额。不过伍凡认为,由于这些方法都由地方政府确定,而地方政府又是征地的最大受益者,因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不可能得到保障。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