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许多企业停产倒闭,大量工人失业,与此同时,官方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大幅增加。分析人士认为,农民工往往是这类案件的受害者。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有详细报道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透露,2008年全国劳动争议案比2007年增加了将近95%,其中东南沿海地区增幅最大,高达200%。据沈德咏分析,2008年中国劳动争议案件集中爆发,跟中国颁布新《劳动法》、工人维权意识增强、和很多企业经营困难三方面的因素有关,特别是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减少雇员、降低工资,很容易引发纠纷。沈德咏没有透露全国这类案件的总数到底是多少。四川关注工人权利的自由撰稿人邓永亮先生说:
“据我了解,多半是出口企业的农民工,比较多一些。在沿海一带,金融危机,出口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比较严重,侵犯劳动权益比较严重一些。最主要的是,他没有独立的保护工人权利的工会组织,因为共产党自称代表工人阶级,它自己成立的、控制的工会其实不能够替普通劳工争取更大的权益。其实是半官方组织。”
过去二三十年来,广东是中国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基地。2008年上半年,广东各级劳动仲裁机关受理劳动争议案总数是上一年同期的三倍,广东法院系统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也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一倍半,将近4万件,广东法院有官员因此用“井喷”来形容这种快速增长趋势。北京的劳工权利活动人士周国强先生说:
“从去年就开始了,沿海外资撤资,工作岗位减少,普遍开工不足,订单减少,然后一些工厂倒闭。非常非常奇怪的,看失业率看不出什么问题。因为农民工不算失业人口,这些人实际上是失业了,但在统计失业的时候,并不统计他们。因为,他公开的职业是农民,他实际上找不到工作做,但跟城里工人不一样。而且事实上,他也说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农民工在失业。”
2008年以前,中国《劳动法》没有规定用工企业在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初新颁布的《劳动法》在这方面有了改动,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时,除非工人不同意在同样或更好条件下继续为企业工作,企业要解除合同必须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周国强先生认为,即使是新《劳动法》,也难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他实际上没有包括在保护的范围之内,比如上养老保险,城里人上一年算一年工龄,那么15年工龄以后,就可以领养老金。但是,对农民工来讲,他可以上这个保险,但上完保险,养老金没有。他是农村户口,跟城市户口不一样。中国是这样,城市户口可以领社会救济啊养老金这些,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就没有这些保障。而且,你要是农村户口,你每年还要有一定的义务工。比如你在城里打工,没有时间出义务工的话,你还要交一些钱。这叫以资代劳,交给当地政府。”
邓永亮先生也有同样的看法。他说,这类法律诉讼的结果往往对农民工不利:
“劳动合同法颁布,基本上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照顾了劳工方方面面的权益,但是,实际运作当中,这些法律根本就成了一纸空文。如果真正按法律去起诉的话,中国法院的腐败是非常严重的,根本保护不了普通工人的权利。这就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
中国官方的资料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国有大约2000万农民工在城市失去工作,返回家乡。有专家认为,2009年,中国劳动争议案可能会继续增加。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