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律师法》实施律师会见当事人依旧难

中国新《律师法》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第一次明确规定律师有在不被监听的情况下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但是,这几天这个法律刚实施不久,海南省就传出律师不能会见被辩护人的个案。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有详细报道

2008.06.21 01:12 ET

过去,会见当事人难一直是中国律师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黎雄兵发现,中国61号开始实行新《律师法》后,他还是不能会见被辩护人。黎雄兵先生透露,610号,他和另外一位律师到海口市公安局,要求会见被关押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的两位被辩护人,遭到拒绝。黎雄兵律师说:

“律师法没有颁布之前,律师会见难一直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当时,有一个法律的档案在那个地方。原来律师会见,法律规定是要经过办案机关的批准,新的律师法就把要办案机关批准的程序取消掉了。但是,让人遗憾的是,这样一个让实务界和理论界都称道的立法进步没有在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

据这位律师透露,最近,海口市玉沙村村民曾因为拆迁问题向地方政府表示抗议,他的两个被辩护人玉沙村村民王明辉和林师皇于6月3号被拘捕。黎雄兵律师表示,海口市公安局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24小时内将当事人被拘留的原因和拘押处通知家属,6月10号他们到海口市公安局要求会见当事人时,他们已经被拘捕7天了。这是黎雄兵在新《律师法》实施后,第一次向公安机关要求会见被辩护人。黎雄兵透露,海口市公安局一位警察告诉他们,因领导有指示,所以不让律师会见,也不会告诉律师当事人的罪名,不通知家属。黎雄兵律师说:

 “中国目前在依法治国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制度障碍。公安机关很多时候不依法行政,按某些领导个人的意思随意执法。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弊端。”

黎雄兵律师透露,关押王明辉等两位村民的海口市第一看守所也告诉他们不能会见当事人,理由是此案涉及国家机密:

 “这个理由肯定是不正当的。这个案件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并没有履行法律上的手续。比如说涉及国家秘密不允许律师会见的书面决定,这个案件是什么罪名?是不是涉及国家秘密?现在它连基本的罪名都不能够告诉辩护律师,什么原因被积压,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把通知送给家属。第二,即便确实涉及了国家机密,但在新的律师法里并没有这样的例外条款。律师法没有说排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或律师需要得到批准。”

黎雄兵律师表示,准备对海口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公安局允许他们会见当事人:

 “我们针对看守所不允许会见可以给一个行政诉讼。海口市秀英区法院给我们回函说,看守所是公安局下级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诉讼主体,所以要求我们以海口市公安局的名义作为被告重新提起诉讼。”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星期五致电海口市公安局,询问是否有律师要求会见王明辉等两位被关押人士遭到拒绝的事情,值班人员表示:

 “我不大清楚。”

总部在美国纽约的民间组织“中国人权”星期五发表声明,对中国新《律师法》无法保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而表示遗憾。该组织呼吁中国政府不要干预律师办案。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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