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出版的中国《检察日报》日前的相关报道以山东省为例说,据调查,山东省郓城县检察机关两年来共立案查处农村职务犯罪71人,其中村干部39人,占立案查处总人数的54%,涉案金额289万元。这些村干部职务犯罪呈现三大特点:一、犯罪主体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会计为主,共同犯罪较多。以山东省郓城县为例,在被 查处的39名村干部中,村支书、村主任22人,村会计10人,村委会委员7人; 二、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环节主要集中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村干部趁机为自己捞钱。在上述被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生在土地征用环节的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有29人,占犯罪村干部的大约74%; 三、犯罪嫌疑人利用职权犯罪现象普遍。海外中文互联网杂志的主编伍凡认为,中国官员的腐败现象已经是一个无法遏制的严重问题:
“总的来讲,整个政治环境和当官的环境都恶劣了,我想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多,共产党管不了他们,共产党自己本身是烂掉了,能够自己贪的、能够有机会贪好出处的人抓紧时机,他们要里哟你做个合格机会。防腐是越防越腐;越防贪污的人越多、越防贪污的级别越高。不开放媒体监督、不开放司法独立的查办,仅仅靠共产党的双轨没有用。双轨的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是绝对的少数,贪污的人是绝对的多数,分布全国各地,有多少人去抓这些人?所以这个办法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报道在分析中国村干部犯罪的原因时认为,一是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二是村的财务管理混乱。发案村都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管理不严的问题。财务收支账目不公开、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集体财产底数不清、会计记录不齐、财务审批手续不全成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三是对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干部手中权力也越来越大,但对村干部的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少数犯罪嫌疑人成了谁也不敢管的“地头蛇”。此外,农村会计的财务监督力量薄弱,缺乏权威性。在现实中,往往是村支书“一手遮天”,致使村会计有职无权,成了摆设,只起记账作用。有的乡镇虽然实行了“村财乡管”,但村里花钱还是村支书一人说了算。旅美中国时事评论人士刘晓竹也对中国官员的腐败问题有谈了他的看法:
“这种情况通过权力来源的根本改变,也就是通过选民的选票官场这些乱七八糟的情况就会一扫而光,现在因为这样的情况不但没有效率,往往是官场变成民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负担甚至会起破坏作用,因为官场没有程序的话都是听上面的,中国这么大,上面的人事也比较复杂,利益纠葛也非常多,这样一来就尔虞我诈,相互倾轧不可避免。”
近年来,海内外的媒体和研究机构就中国的腐败问题都有所报道和研究。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2007年底的一份报告说,中国的公共开支中10%被回扣、贿赂甚至盗窃所侵吞。 仅2003年,中国腐败所侵吞的资金就达86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三。这个数额超过了2006年中国政府对教育投入的总合。报告还说,腐败已经成为中国政府最棘手的一个严重问题,因为解决腐败必须进行政治改革,但中国共产党担心进行政治改革会损害自己执政党的地位。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