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商局推出 “人民听证员制度”

2008-09-06

湖南长沙工商部门近日推出“人民听证员制度”,参加工商行政处罚案的听证。有法律专家认为,这是一种进步,不过,由工商局长期聘任固定的听证员会使听证员失去“第三方”的客观立场。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中国的新浪网报道说,长沙市工商局于8月28号举行了全国第一起有听证员参加的工商行政处罚案听证会。这是长沙市工商局首次推出的“人民听证员制度”,是效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制度,邀请专门的社会人士参与监督处罚案件的处理,并在听证会合议阶段向合议庭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执法部门参考。以往的工商处罚案件处理过程基本上不对外公开,除个别案件由当事人提出举行听证会外,一般都只是由执法者与当事人两者参与。长沙市工商局希望通过听证员制度让执法更透明。在美国的律师叶宁对此评论说:

“看到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这种希望改善、把事情做得更好的愿望。这个措施当然现在还是一个试点,没有在全国推广。这个措施应该说不是没有任何进步的意识,有改善目前官民之间这种激烈的对立和冲突的良苦用心在里面,但是单纯从技术层面上看,听证员制度要模仿陪审员制度的话不能搞长任期。”

报道说,长沙市工商局最先于6月底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广告,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听证员20名,一旦选用,将给他们适当的经济补助。当时规定的听证员条件是:年满二十三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政府公务员和执业律师不在征集范围内。结果,因为有经济补助,一些素质不高、贪图小利者也来报名。后来,又改为邀请驻本地的商会和行业协会推荐听证员,8月27号,首批10名听证员正式接受聘任,任期为一年,合同期间如合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经上级批准,可继续留任。对于长沙市工商局长期聘任固定听证员的方式,叶宁评论说:

“我们现在看到他象招募国家公务员一样在招募20个听证员。然后这20个听证员作为一种常任的听证员,慢慢就变成了行政机构的一部分。如果这样的话,就失去了听证员的意义,失去了听证员独立思考、独立思辨的意识。”

叶宁介绍了英美法庭的陪审员选拔方式:

“美国陪审制度是每一次陪审团都是临时组成、临时拼凑的。正是这种临时性才能保证不受审判机关意识所左右、所影响。”

叶宁认为,如果长沙市工商局不改变现有的长期聘任听证员的方式,听证员制度会流于形式,听证员也会失去其参与案件的客观公正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