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法院将审理温州一位国有企业中共党委委员在接受腐败调查期间被酷刑死亡的案件。起诉书称,被双规调查的於其一被纪委干部强迫以头浸冰水,逼供而死。异地审理此案的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还没有公布开庭日期。
北京的《京华时报》日前报道说, 8月30号,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於其一案的六名办案干部提起公诉。於其一现年42岁,原係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共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今年4月8日晚,正处於「双规」期间的他被送入温州市当地的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称,他们赶到医院时,发现於其一身上多处有伤,並据此怀疑,他遭刑讯逼供致死。
起诉书显示,六名被告人中有五人是纪委系统干部,另一人係从检察院借调到纪委的人员。检方称,六人为迫使于其一交代问题,將其转置於冰水浴桶中反覆按头闷水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
受害人於其一的母亲委託北京律师浦志强代理这一案件,浦志强对本台记者说,他和吴鹏彬等另外两位律师一起作为受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
“我们对於其一案件的情况可以说是无从得知。衢州市公安局立案抓了人,我们不知道情况。检察院起诉,我们也不知道情况。吴鹏彬昨天向衢州市中院和衢州市检察院申请查阅卷宗,均遭拒绝。我也已经向衢州检察院申请阅卷,还没有得到对方的答复。”
报道说,事发后,在死者家属强烈要求下,浙江省公安厅指定衢州市公安局对此事立案调查。经过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四多月的侦查和审查,此案已进入公诉阶段,並由衢州市中院受理。
中共现行的双规制度,是对有问题的中共党员干部,实行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交代问题的制度。纪检部门无需法定程序,就可在双规期间监禁审讯涉嫌违规违法人员。北京的律师李方平认为,双规是违宪的,
“也没有任何法律的基础,这是一种党纪,超越国法,一直遭到很多质疑。在双规过程中,它不仅限制人身自由,而且广泛使用酷刑,经常出现(被审查)人的死亡,比如前段时间在河南中院的一个副院长在双规期间非正常死亡,以及浙江发生的於其一案件。”
中国媒体不断有报道表明,当局在加强打击官员干部贪污腐败的同时,不断有党员干部在被“双规”期间被酷刑而死。浦志强律师对此表示,
“中共十八大后,中央纪委有了一个精明强干的书记,这个系统将来在反腐的整治过程中发挥什么作用,我们要拭目以待。我最大的期待是,王岐山这样的角色是否应该对纪委制度进行改革,能够解散纪委,或者进行调整纪委管理干部的方式,而不是简单的加强反腐。因为越有效的纪委书记,可能对法制破坏越严重。”
浦志强律师认为,中共纪委官员的作为导致於其一死亡,展示依靠纪委反腐败的制度是对人性的摧残,
“为什么一个好人,一个大学毕业生,到了纪委之后就会使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去刑讯逼供,无视於其一的生命?於其一在“双规”过程中被迫害致死,然而纪委机关无需承担责任,而是由具体加害人来承担,这就是忽略了对制度的拷问。”
衢州市中院目前未宣布开庭日期,浦志强律师说,他估计此案会在9月中旬左右开庭。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