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洲案被指多处程序违法 律师观察团拟全程跟踪事件


2013.10.28 15:30 ET
M1028syp1.jpg 图片:陈永洲脖子现血痕(新浪微博)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虽然被报道已经认罪,但是该事件仍继续延烧。央视报道的视频中陈永洲脖子上似有明显伤痕,外界质疑他可能遭到刑讯逼供。有评论指出,此案在程序上诸多违法之处,以及央视的报导和新快报的致歉均可能由于来自高层的压力。

广东《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捕之后,中国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CCTV播出了在审讯室采访陈永洲本人,并报道其承认收取钱财、报道大量失实内容以及悔罪的情况。

有迹象显示陈永洲可能受到刑讯逼供

但有细心的民众发现,央视播放的审讯视频中陈永洲的脖子处有一道明显的红色血痕,不少人怀疑陈永洲本人是否遭到了刑讯逼供,做出了违背自身意愿的供述。有不少人则称该案入禀检察院和法院之后,必须对口供做非法证据排除,还有人表示必须调查口供录取过程。

律师观察团拟全程跟踪事件

维权律师刘卫国周一向本台表示:我们知道很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是有过认罪的,但是最终还是发现是个冤案,比如赵作海案(河南省商丘市一宗谋杀冤案的死囚,警察对其刑讯逼供迫使其认罪,但案件中被害人却在十余年后出现,令该案成为轰动全国的冤案)。所以在中国这种认罪基本不能作为依据,而且在法院审判的时候,CCTV作为一家媒体,哪里有权力去报导这个案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且有的时候律师会见都是很困难的,作为一家电视台的记者居然跑到看守所里面去采访他,并且把视频还放到新闻联播里,这简直是太过分了。

记者:所以这就说明他们是有目的的是吗?

刘卫国:我们一开始就在签名声援他。因为媒体人的自由就牵涉到公民的基本言论自由。新闻如果都不能自由的话这个国家的前景将会更加的渺茫。不论是媒体人还是律师,大家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揭露事实,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记者:除了签名之外你们还会有其他的声援计划吗?因为他现在可能遭受到了刑讯逼供。

刘卫国:如果可能的话我们会组织一个研讨会,看看他是否会需要我们律师介入。而且我们已经有了一个观察团准备全程跟踪这个事件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还没有律师介入案件为陈永洲提供帮助。

新快报就陈永洲事件致歉

《新快报》在周日的头版左下角处刊登致歉声明称“经警方初步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新快报将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不少网络评论称《新快报》是被逼迫认罪。还有网民对比认为,《新快报》的道歉声明只放在头版报纸的左下角,远不如该报日前连续两天刊发头版呼吁要求放人来得有力和明确。还有人称,《新快报》并不是道歉,而只是向有关部门低头。

此案诸多环节均有违法律程序

还有人批评,央视采访期间并没有当事人律师在场,并且央视可以进入在侦查阶段律师都少有触及的场所,也被批评违反程序。央视直接报道其自供的过程也被谴责是凌驾于法律之上,替代了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能。

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周一向本台表示:现在这个案件正处在侦查阶段,央视就已经把一些侦查的细节披露了出来,并且还不知道这些细节是否真实。这是不符合司法原则并且是违反司法规定的行为,也是不符合新闻客观性的标准的。其实央视自身并不是一定要报导这个事情,只靠他这个能量目前这个阶段不可能拿到这些信息的。其实这些信息都是高层给他们要求他们这样报导的,不报导是不行的。


周一的香港苹果日报引述大陆《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提出,记者有无收钱、报道是否属实、警方是否被中联重科收买、执法程序是否符合正义是四个不同的问题。记者受贿固然不对,但警方跨省刑拘记者以及央视未审先判,造成的伤害更加深远。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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