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审计案举报者至今未获安置 实名举报人权益亟待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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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北京法院开庭审理因实名举报而产生的安置纠纷。原告董航10年前向审计署举报交通银行辽宁锦州分行违法核销不良信贷,但10年来董航却从未获得应有的安置及保护。类似的实名举报人权益问题在中国屡屡发生。有评论认为,只有举报人得到真正的保护,才能推动公民反腐进程。

2003年,董航等三人向国家审计署实名举报交通银行辽宁锦州分行联手当地法院伪造法律文书,上报交通银行总行核销175家企业的“不良”贷款2.21亿元,从而挽救了数亿国有资产,相关的涉案人员均被判刑。然而,10年至今,举报人董航从未获得当初交行向审计署允诺的安置及保护等。

董航于是在2013年2月,将国家审计署告上法院,要求公开有关保护及安置措施的具体内容。本周三上午9点30分,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旁听席坐得满满当当,而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大约2个半小时。当天法院并未宣判结果,将在合议庭合议后,再作宣判。

董航周三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状告审计署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举。

“当初举报的行为不后悔,但现在十年来的遭遇让我很无语。因为从举报那天起,我们遭遇了待岗、停发工资,之后没有受到保护,在配合审计署调查取证时被跟踪、被恐吓,直到遇刺事件发生。我奔波在审计署、人监会和交行之间,。十年来,交行什么态度呢?置之不理,把我晾在一边;审计署是爱莫能助;人监会把我这个材料一转,还转给交行纪委。所以我很无奈。”

董航又告诉记者,他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案例推动立法,保护实名举报人的权益。

“我就是想推动立法,因为从网上、报纸上、或者电视上看到,像我这样举报人遭遇的人特别多,而且有的人比我还悲惨,被精神(病)的,被(劳动)教养的也好,或者打击报复,有的人比我的状况更糟。我也是想以我的事推动,帮更多的举报人找到法律的出路和依据。我们尽了责任和义务,谁来管我们?谁来保护我们?最起码我们的生存权得有人管。”

近年来,实名举报成为中国公民反腐的方式之一,去年12月,财经媒体人罗昌平的实名举报,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落马,更是掀起了一股实名举报之风。中国多个城市也推行了奖励制度,对举报人进行奖赏。然而,实名举报人的权益乃至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却令民众担忧。

维权人士陈风强因实名举报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侵占国有资产,自上周六起遭到多次电话恐吓,还被居委会的人登门查户口,。他周三向本台表示,实名举报令他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

“我的生命能不能有保证还是个问题,因为在一党专政这个腐败政府里面,官官相护,有钱使得鬼推磨,像我们老百姓苦不堪言的。”

4月16日,江苏省新沂市一对夫妇因实名举报合沟镇界沟村支书刘某而遭到被举报人的杀害。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的一份材料显示,在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

广州律师隋牧青周三告诉本台:“从习李上台以后,事实上也办了一些官员,对于公民实名举报也客观上起到了一个鼓励的作用。作为贪官来说,肯定很想遏制这种在他们看来非常不良的态势,那么就要不择手段,毫不留情地打压(举报人)。”

隋牧青认为,只有当举报人得到真正的保护,才能有效推动公民反腐。

《人民日报》周三刊登了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的评论文章,指反腐败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参与。但是,当前我国的法律制度中还缺乏有效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正是这一原因,导致正常的举报渠道并不畅通,公民不敢实名举报,转而采取匿名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北京律师李方平周三表示:“只要出现了(举报人)信息被披露,我觉得应该要查处。而且要有特别的保护,对责任人应该追究。”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