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烧车事件警方刑拘33人 民众疑虑未消恐当局滥权威吓


2013.06.17 15:30 ET
sz.jpg 广西南宁公安局6月16日通报,指针对6月13日发生的烧车事件已刑拘33人。(图片来源:中国茉莉花革命网)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星期天通报称,针对上周四发生的交通事故引发烧车等群体事件已刑拘33人。民众不满通报未交待刑拘理由,怀疑当局是在秋后算账、威吓民众。网上大量有关讨论都遭删除,率先曝光事件的网民帐号也被封禁。

广西南宁上周四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一辆被指悬挂有军牌的小轿车逆行撞到的士,双方理论时,小轿车的车主向对方动手,引发群众不满,上万民众围聚四周并将车辆烧毁。

南宁公安局周日通报,事件主要违法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共查获5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33人已被刑拘。

公安局指,肇事司机陈某是安徽人,1996年入伍,1999年退伍,其所持的旧式军队车辆号牌、证件均为伪造,其驾驶的丰田小轿车为无牌无证车辆。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已被刑拘,其余32人则以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本台记者周一尝试致电南宁市公安局及西乡塘公安分局了解情况,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南宁市民黎先生向记者表示,他希望警方不要从打击报复心态去处理这起群体性事件。

“我希望警方对拘留的这几十个人要认真了解调查清楚,不要存在打击报复这个心态去处理这些人就得了。(官方经常)有些超出法律的态度去看待这些群体事情。一般往往政府采取的办法都是超出法律的范畴的,我只希望他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来拘捕这些人。”

事件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曾经发出通告,称肇事车辆的军牌系假造,引发民众质疑,要求公布假军牌的出处以及肇事司机陈某的任职单位。

北京《新京报》周六刊登题为《一起交通事故为何让人“情绪失控”》的社论,指从警方(周五)的通报来看,交通事故的个中是非很简单。通报大致描述了事件起因和经过,但看完还是让人不得要领。一起看似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而且当事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为何还会演变成一场“群体性滋事事件”?打人者在现场是否有什么刺激众怒的言行?而现场民警的表现,又是否存在什么瑕疵,让围观者失去了信任?这些疑问,都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信息披露。

而南宁公安局周日的通报中除了宣布查获56名犯罪嫌疑人,刑拘了33人外,并没有回应舆论的质疑,再度引发民众不满。不少人质疑警方是秋后算帐,杀鸡儆猴,以大范围的抓捕向民众发出警告,恐吓他们不得参与类似的活动。

网民“玉品健”说:一个群体性聚集事件竟然刑拘33个人?先通报事件起因、经过、发展、高潮和结果吧。不要只把处理结果告诉我们,还要把事实和理由告诉我们才行啊。

网民“Topers_安娜”说:不要再掩饰了,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政府公信力都被军方、警方特权给毁了,包庇只会让自己更腐朽。

广州律师隋牧青周一向本台表示:“即使是个假军车,一般来说能套上这种假军车(牌),也是有点来头的人。而且这种刑拘人,30多个人,是不是面积过大?烧车按照现行刑法是可以定罪的,其他似乎看不到可以定罪的行为。烧这个假军车,还需要那么多人吗?我感觉有滥用权力之嫌。”

而网上大量的讨论及转发都遭到删除。

网民“流浪着的十亿光年”周一在新浪微博上说,他被南宁网警要求删除所转发的有关报道,指“该报道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响,不利于民族团结,希望你能自行把帖子撤销,共同携手维护互联网及现实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首先在网上曝光事件的网民“darknunu”,其微博帐号也遭到了删除。

浙江律师袁裕来告诉记者,由于地方当局在乎的是向上级交待、维稳,所以导致很多事件发生后,网上的讨论均会遭到大量删除。

“事件发生以后,处理的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主要的目的是要写份报告,他不是向社会交待,他就是向他的领导(交待)。对领导,对这些当地政府,唯一的一个追求就是稳定,就是不要把事情搞大,及时把事情冷静下来就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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