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逾周 民告官仍艰难

中国“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逾周 民告官仍艰难 为保障当事人诉权,做到有案必立,中国自5月起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但在新规实施首周后,根据不完全统计,“民告官”案件的立案率仍然很低。有评论认为,法例新法规在“权大于法”及司法不独立的现状下作用有限。

0:00 / 0:00

为保障当事人诉权,做到有案必立,中国自5月起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但在新规实施首周后,根据不完全统计,“民告官”案件的立案率仍然很低。有评论认为,法例新法规在“权大于法”及司法不独立的现状下作用有限。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的“立案登记制”,称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该制度自5月4日首个工作日开始正式实施已逾一周,但涉及“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立案率并未见显著提升。

山东烟台龙口市李宁的母亲李淑莲2009年被截访后惨死在山东龙口信访办,数年来,李宁采取了各种方式,但始终难讨回一公道。5月5日,李宁前往山东省高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龙口市政府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但被高院推回了烟台中院,而中院也没有在当天立即登记立案。李宁周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她目前仍在等待烟台中院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他是7天告诉你立案或者不立案,7天之后(如果拒绝立案)你可以去上一级的部门去(申请)立案。要7个工作日,还不到时间。新的(制度)5月1号实施完以后,现在刚有一个立案申请递交,还没有看到结果,我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之后我想也会申请很多行政立案,试一下水,看一下到底这个政策实施之后对法院有没有效果,法院会不会给这样的案子立案,能够真正走到法庭上面去解决一些问题,而不是通过上访、通过各种途径。”

深圳维权人士汪龙也在5月5日前往龙岗区法院起诉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违法注销其户口。本周一(5月11日),汪龙收到了龙岗区法院作出的不予立案裁定书。汪龙当晚在微博上写道:龙岗区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没有法律依据,不排除是通过这种方式把责任推给上级法院,因为不服不予立案裁定只能上诉到上级法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网站周二发布消息指,据不完全统计,一周内至少有9起案件未能立案,其中,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的两起案子均遭拒绝立案。
根据报道,冯正虎在新例实施后前往浦东新区法院准备提交两件诉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行政案件起诉状,不过,他的诉状在被庭长预审后刷下。冯正虎当天在法院等候至下午4点半,最终诉状仍未被收下。

根据“立案登记制”的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法院不予登记立案的只有违法起诉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诉讼已经终结以及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所诉事项。

“民生观察工作室”创办人刘飞跃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民告官案件立案率低说明新例在“权大于法”的现实面前作用有限。

“我们民生观察现在有个项目叫做司法监察,目前重点在立案登记制度。上周是这个制度实施的第一周,根据我们工作人员的观察和统计,还是有很多案子立不了。特别是在我们这个维权圈里面,大部分都是行政诉讼、民告官的案子,立案率非常低。为什么现在有了这项制度仍然立不了案,一些法院人员已经说得很清楚,他们还是受政府管着,也就是说法律还是被权力管着。有的法官说得很实在,说‘宪法不如现管’。所以你告官员、告政府,他们往往就不敢受理。他们也知道,受理了之后也很难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这是因为目前中国仍然是一个权比法大的社会。”

刘飞跃认为,只有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司法制度,让司法真正独立起来,才能解决“民告官难于上青天”的现状。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胡汉强/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