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位视障人士参加电视职场招聘节目时被企业录用,之后却被调整岗位,从“录音后期制作”变成“视频后期制作”,最后被辞退。由此引发北京首例残障就业歧视案。
据中国【财新网】报道,在第23个中国助残日来临前夕,5月13日,天津视障人士刘明(化名)以侵犯残障人士平等就业权为由,将北京中网在线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网在线)告上法庭。
刘明认为,北京中网在线明知他是视障人士,还将其岗位调整为视频制作,是变相辞退,其行为对他造成了经济和精神的双重伤害。
当一名“录音师”是刘明的梦想。2012年8月中旬,刘明获知北京某电视台的一档电视职场招聘节目,报名参加。
在节目录制现场,他客观地阐述了自己眼睛的状态,最终与北京中网在线达成了约定,录用职位是专门录音的后期制作,月薪为4500元。
然而,公司录用刘明一个半月后,又通知他提供的岗位不是录音制作而是视频后期剪辑,待遇是试用期工资2000元,转正后工资再定。2012年11月27日,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以公司没有适合的岗位为由,要求他当天办理离职手续。
广州的维权律师唐荆陵说,北京中网在线辞退刘明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
“刘明被雇用的时候是做录音工作,公司突然改动他的工作性质,让他做视频,显然是不合法的,而且是不道德的行为。让一个盲人去做视频工作,然后又借故辞退他,这很不道德。”
【财新网】的报道说,在提交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诉状中,刘明认为,北京中网在线侵犯了残障人士的平等就业权,要求赔偿他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目前,北京海淀区法院尚未就是否立案作出答复。
唐荆陵律师说,北京中网在线应该对刘明给予赔偿。
“中国虽然有残障人保护法,以及禁止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各种规定,但是这些法律和规定都得不到有效执行,就连孕妇在就业中也受到各种歧视,甚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带头歧视残障人。”
北京的公共卫生活动人士陆军说,盲人刘明被辞退的案件暴露了私营企业无视残障人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现象,但其实企业界对残障人的歧视还不是最严重的。
“更严重的是中国政府各级部门。我们的一项统计显示,中国政府在公务员的招聘中普遍歧视残障人士,录取的比例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过去5年里,全国招用的公务员人当中,只有92人士残障人士,平均下来每年只有十几个,每个省还不到一个人,而残障人在中国的人口比例达到百分之六。”
陆军说,中国的残障人保护法根本得不到有效执行。
“政府制定了残障人保护法,但是却在就业等方面带头歧视残障人士,政府的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
刘明案件中的被告北京中网在线成立于2003年,2010年3月4日成功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招商加盟行业首家美国上市企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