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驳回陈水扁对二度羁押的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星期三驳回陈水扁对二度羁押的抗告,并且裁定全案就羁押部分不得再提抗告。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胡汉强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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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温耀源星期三中午宣布,驳回前总统陈水扁对二度遭到羁押的抗告。台湾高院认为陈水扁委任律师所提抗告没有理由,因此予以驳回。全案就羁押部分不得再提抗告。

台湾高院的裁定书认为,陈水扁为卸任总统,一言一行都影响社会深远,而本案涉及陈水扁至亲家人与亲信部属,涉犯的罪责严重,陈水扁为求自保,之前已经一再攻击司法,掩盖他的涉案重嫌,还曾将国务机要费案相关卷证列为绝对机密,足认如果不羁押陈水扁,显难进行后续的审判与将来的执行,加上陈水扁有湮灭,变造证据,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显然无法以具保限制住居方式取代羁押。

关于逃亡部分,裁定书强调陈水扁委任律师所提的遵期到庭,只是判断有没有逃亡之虞的考量因素之一,并非唯一标准。陈水扁的随扈不能强制陈水扁的行动。加上陈水扁一家曾以人头帐户掩饰,隐匿不法所得,可见陈水扁有逃亡动机。

裁定书也认定陈水扁有串证、变造、湮灭证据的情事。

台湾高等法院还表示,检察官在案件审判中仍然有抗告权,并且认为台北地方法院依“台北地院刑事庭分案要点”将后案并给前案,并不违反法定法官原则。

由于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案就羁押部分不得再提抗告,陈水扁已确定将在看守所渡过牛年春节。

自由亚洲电台胡汉强台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