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的《暂住人员服务和管理条例》是2008年12月17日由拉萨市人大常委会修改的,1月8日经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批准了这一新修改的条例。中国新闻社报道说,这个新的暂住条例,将在近期内实施。按照新的规定,外来人口在拉萨市居住三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将实行“暂住登记管理”。报道说,旅馆业者必须认真做好旅客的住宿登记,旅客住宿登记可视作暂住登记。在拉萨居住三十天以上者,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拉萨市公安局的一位值班警官表示,拉萨市一直以来都实行暂住证制度,但她不清楚新修改的条例和旧条例有什么区别:
“这个我不太清楚。暂住证一直都有,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西藏自治区政府的一位官员庞先生也表示,过去拉萨市一直都实行暂住证制度,对外来务工者实行暂住管理:
“到拉萨公安机关去办理就可以了,像民工去施工的和没有正式工作的人都需要办理。”
根据拉萨市政府的文件,新修改的《拉萨市暂住人员服务和管理条例》和旧条例比较,增加了暂住人员的管理部门;明确了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加强了对从事餐饮、娱乐等行业的暂住人员的健康准入工作;加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等八项内容。而条例的名称也从原来的“管理条例“改为”“服务和管理条例”。根据新的暂住管理条例,在拉萨居住三天以上就必须办理暂住登记,所有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朝佛等人员,即使居住在拉萨市居民家中或企事业单位也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国际支援西藏运动组织的仁青扎西就此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他正在研究拉萨有关暂住管理的新旧规定的区别。但总体来说,拉萨市的有关规定,比北京上海等中国内地大城市要严厉得多:
“不管怎么说,中共政府对西藏的任何政策都要比其他地方来得严厉,管得比较严。他们觉得管得比较严就能治理得比较好。但是,我想这次中国政府已经宣布今年是他们所说的西藏人民从农奴制度中解放50周年。1959年西藏和平起义以后,达赖喇嘛和很多藏人都离开西藏。不光是在西藏,在中国本土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所以,不管怎么说,这些事情对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来讲都是大事。”
仁青表示,去年三月西藏发生骚乱事件以来,当局在很多藏区实行严厉的流动人口控制政策,藏人离开所在县必须经过批准,虽然近来情况稍有放松,但政府对藏区人员流动的管制仍然很紧:
“现在可以说还是这样,不过有些地方比去年夏天要松一点,比如省上、州上、县上、各方面都强化了许多。比如说上个月在拉萨附近寺院有中国政府驻军,名义上是防火的,其实明明白白就是把军队入住到寺院里。”
任青认为,2009年3月是流亡藏人所说的“西藏抗暴”五十周年,中国当局称为西藏民主改革周年,因此当局对此非常紧张。他也表示,其实不仅是西藏,在中国内地其他省区,最近几年也都有很多群体性抗暴事件发生,今年可能更为严重,当局必然会在各地加强对民众的监管控制。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