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调查结果显示台湾政府部门得到评价最低(视频)

人权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指标。一项针对台湾地区一般民众和社会菁英进行的人权调查结果显示,台湾政府部门对于人权保障,得到的评价最低。学者指出,这项调查结果传达了一项重要的观念:人民争取人权的对象,应该是握有权力的政府,但这也是统治者最不愿意让人民知道的事。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李潼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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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台湾民主基金会委託执行的「台湾民主自由人权指标调查研究」,台北时间八日上午在立法院公布调查结果。在一分到五分的评价指标中,台湾的言论及信仰自由度,同时得到一般民众和菁英团体四分左右的较高评价。受访者对政府的表现,普遍评价较低。主持发布会的黄国敏教授说,在「人身自由与法律保障」以及「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两个项目中,受访者的评价落在二点七到三分之间。

台湾在前一段时间,接连发生多起法官不依法判决,乃至于贪污腐败等案件,也明显影响了受访者对司法的评价。调查显示,一般民众对「法官公正审判」及「检察官依法办案」的评价,只有两分。菁英受访者也只有二点五分。

中华人权协会荣誉理事柴松林教授指出,以往民众总觉得,人权要向旁人争取。但这项调查结果说明了政府对人民权利的侵犯,才是人权问题的根源。因此,人民争取人权的对象,应该是统治者,不论是握有行政权的行政部门,或是掌理司法的法院。

台湾刚刚结束五都市长选举,在选举权利保障上,菁英和一般受访者,对于民众投票权利的保障,分别给了四点一和三点八的高分;但在「防范暴力介入选举」这一项,只给了二点八的不及格分数;「防止贿选买票」的分数更低,只有二点四分。

「秘密通讯」,是另一项宪法保障的人民权利,但在受访菁英的评价里,台湾政府对秘密通讯的保障,只有二点八分。对此,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说,马英九政府上任以来,对外宣称修正了「通讯保障监察法」,监听件数也在减少,但事实上,非法的监听仍然十分猖獗。那些不需要司法程序同意的监听还有多少?政府纵然不能公布,但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还是清楚地反映在调查结果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李潼发自台北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