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省证监会决定继续禁止唐炜臻本人以及唐炜臻所有名下的公司进行金融交易。新的禁令有效期到2010年6月30日。
今年6月10日,自称“华人巴菲特”的多伦多著名金融投资人唐炜臻,因涉嫌数千万元的“庞氏骗局”,被加拿大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起诉。11月13日,唐炜臻首次出席安省证监会的聆讯。此前,唐炜臻及其律师向法庭提交了42名投资人要求证监会解除禁令,让唐炜臻继续操盘进行金融交易的委托书。 而聆讯官在判词中表示,理解投资者联名支持唐炜臻恢复交易是因为承受了太大损失。但唐炜臻涉及严重罪行,包括错误引导客户,在网站发放虚假资料,涉及旁氏诈骗手法,让投资者受到重大损失。如果让唐炜臻恢复交易,等于让他继续行骗。因此决定将禁止交易令延长到明年6月30日。
唐炜臻对这一结果表示失望,他说,我陷入了财政困难,我需要在金融市场赚钱。我有才能,我最厉害的本事就是赚钱。唐炜臻的律师表示,在投资人损失数千万的情况下,仍然有42名投资者愿意支持唐炜臻继续操盘是前所未有的。他说,我用了很多时间找类似的案例,不要说有42个人,哪怕是一个人在亏了钱之后,还会继续支持正在面对严重刑事罪起诉的投资顾问,这样的案例我一个也没有找到。
证监会的律师在法庭上质询唐炜臻,有什么具体计划让42名支持他继续操盘的投资者盈利。唐炜臻说:我有专业技术,可以在金融市场做任何交易。律师继续质询有什么具体计划。唐炜臻承认没有,说自己只是需要恢复交易资格。律师质疑唐炜臻没有注册就进行交易,并在网站列名某个户口内有一百万元,但事实上该户口根本没有钱。唐炜臻予以承认。律师继续质疑唐炜臻网站公布的交易金额是怎么得来的。唐炜臻承认只是随机抽样。律师质问唐炜臻,该网站是客户唯一获取投资信息的网站,是否在欺骗客户。唐炜臻说:我没有责任告诉客户他们有多少钱。我有独特的投资方式。如果不是金融危机,客户提前提走了资金,证监会禁止我交易,我现在已经赚取过亿金钱了。但是他也承认,到今年2月份,他的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超过一千元。
证监会表示,唐炜臻案的下次聆讯将在2010年6月29日举行。唐炜臻在加拿大华人社区有着众多显著头衔,包括2008年12月7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荣获“2008中华十大财智人物”最佳诚信奖。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