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校舍质量,辽宁省出新招

2009-07-02

辽宁省近日出台中小学校舍“终身负责制”新规定。新规定要求今后中小学校长在位时建的校舍,即使若干年后出了问题,校长交流到别的单位或者退休,同样也要被追究责任。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或许是因为一年多前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校舍大量倒塌导致至少数千名中小学生死亡的影响,辽宁省近日规定相关中小学校长不仅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而且还要为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对此,辽宁省盘锦新兴中学的葛主任表示:

葛主任:“反正我们都很赞成实行责任分工,终身追究制,我们都很赞成。”
记者:“都很赞成,  那应该这样做了,这么说。”
葛主任:“对。”

统计显示,辽宁省目前共有各级各类中小学近万所,总建筑面积三千两百多万平方米,近三分之一属于危房。一年多前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时,那里中小学的“豆腐渣工程”校舍大量倒塌,至少数千名中小学生无辜死去。仅官方统计:地震遇难失踪学生就有5335人。

辽宁省盘锦新兴中学的葛主任表示赞成政府的新规定,但北京的资深媒体人士徐祥却表示,他一方面赞成,一方面又不赞成:

“像我做为一个家长,我是拍手称快的。我要为这个政策喊好。为什么呢? 有很多大学校,这样的学校它的工程是校长有权力掌控的。你看有些小学,比如说,一些镇办小学、街道办小学,它这工程校长是不沾边的。街道主任、乡长、镇长他就把回扣自己拿了。最后就导致了豆腐渣工程的层出不穷,此起彼伏。最后导致了很多惨剧的发生。所以说,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是既欢迎,又不欢迎。”

中国教育部五月上旬对外公布:从今年开始,中国将用三年时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现在,辽宁省又将终生责任推到校长的头上,徐祥认为这不公平:

“比如说你这个校长在参与建设这个校舍的过程中,工程队是不是你找的?有一些材料质量是不是所能掌控的? 你用的建材你又没买,工程队你又没找。也就是回扣你也没拿。今后出了问题还让校长来承担责任,那简直就是代人受过了。”

针对辽宁省将校舍质量终生责任落实到中小学校长身上,中国有评论认为政府这样做不妥,因为校长是受教育部门委托管理学校的,其主要职责是全权负责学校教学、教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出了质量问题有关政府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许多地方的中小学校长既没有校舍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质量监督单位的决定权,也没有建筑项目的招标权和建设资金的拨付权,让没有权力的中小学校长担当终生责任,让拥有权力的政府官员没有校长至少应该有校舍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质量监督单位的决定权,建筑项目的招标权,建设资金的拨付权问责之忧,明显有失公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增添评论

欢迎您在这里发表评论,仅限于文字格式。本站编辑保留删除煽动暴力、人身攻击及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评论已提交,请不久后在这里查看您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