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协委员胡德平建议政府征地应以租代征

中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胡德平在农村征地问题上,建议政府应该以租代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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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胡德平是已故中共领导人胡耀邦的长子,日前他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的独家专访时表示,今年两会期间,他准备提个土地制度的提案,建议维护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他认为要严格限制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一次性征收,对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公益性土地时,一般应采用政府征用的办法,持续付给村民组织租金。明确村民组织所属的开发用地的权益,并可自主进入统一的城乡土地市场。湖北随州的维权人士刘飞跃说,对农民来说,无论是一次性征地还是租用农民的土地,关键是要有公正的赔偿,

“租也好,占地也好都是那些政府部门或者那些官员,他们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土地的利益强行夺取。即使是租,政府部门、政府官员同样会要利用手中的权力来强收、强占,租金方面都会搞一些不平等的行为。老百姓的利益同样会受损。”

胡德平说,农民只有对土地拥有所有权,才能成为土地的主人,收取租金。农民获得的分红,企业二次返利的权益都派生于农民自己的土地的所有权。工商业可以使用农村整治节约出来的土地,政府的建设用地也可以使用。这种使用,一言以蔽之,就是租而不是一次性买断,不是农村土地性质的改变,这种做法合乎神圣的宪法,保证了农民的长远利益。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他支持胡德平的这一提案,

“这个建议非常好,但是要落实比较困难。因为这个地方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如果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甚至最终是国家的,那么农民他本身不是承包,也就说农民实际上也是租来的地。然后农民再租给开发商,这个好像二次转租似的,这可能行不通。因为农民他必须有土地的所有权,这个土地是属于农民的,然后农民才能够租出去。”

胡德平在提案中建议,用租的办法,让农民永远保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是一次性买断。通过租农民的土地,不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再通过政府招、拍、挂。另外,地价下来了,房地产的价格也就下来了。村办企业也采取租地的形式,即使企业破产了,土地还是农民自己的。胡星斗教授说,目前问题的关键是农村的土地所有权还不明晰。

“在目前土地归集体所有的情况下,实际上土地就归某些村干部所有。因为集体所有这个集体是难以落到实处的。因为村委会并不是一个法人单位,村委会并不真正具有集体拥有的资格。所以在现实中乡镇政府,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各级政府都可以随意地拿走集体的土地,就是由于集体土地对它的产权的模糊。”

胡德平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还表示,如果在改革开放中造成了大量农民失地,或者农民进城又没有长期具体的工作来保证的话,改革就很容易起到负面作用,这是很危险的。他将在提案中呼吁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应该同地同价同权。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