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部门司机维权 与当局进行集体谈判(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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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劳工权益。但有些企业或党政机关为了推卸劳动合同责任,或将固定工改为临时工,或将 员工推给劳务派遣公司,引发员工的抗争。自由亚洲电台劳工通讯主持人韩东方采访了在新疆的一位区政府的司机,谈百多名汽车驾驶员为了争取劳动合同权与当局 进行集体谈判的情况。下面请继续收听采访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