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深夜,旺角街頭爆發半世紀以來香港最大規模的警民衝突,導致一百二十多人受傷。但特區政府未經獨立調查,翌日立即宣佈事件是一場"暴亂",參與者是"暴徒",不計前因,不問後果,只借住社會大眾對暴力的憎惡,以洗脫政府對釀成今次事件以至警民關係惡化的責任。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認為,不論是說事件由小販管理問題引起,還是因為政府管治威信破產,又或者是雨傘運動後民眾反省改革手段的結果,都只是藉口。她的意思也許是,我們必須集中聲討暴民的暴行,又或者說,這些說法都不是"暴民"的真正動機。
不過,大家可以不同意旺角騷動參與者的行為,但若說上述種種都不是原因,那麼林鄭月娥心目中這些人的行為動機,只能是不能解釋的不理性盲動,甚至是一種歇斯底里的暴力衝動。她憑什麼得到這種結論?怎麼2016年的香港會出現一批過千人的暴徒呢?他們何以會在同一時空在旺角聚合?又何以會遷怒於執法的警務人員?
林鄭月娥看來不願意冷靜面對今次騷動的分析結果,只希望打好輿論戰,把武力抗警的巿民標籤為"暴民",把他們的行為標籤為"暴亂"。她不考慮事件的來龍去脈,涉及新春假期通融小販擺賣的慣常做法和當局強力清場的異常鐵腕手段,也不考慮警民由對峙到衝突的局面,類似佔領期間龍和道衝突的翻版。當然,林鄭月娥也不會考慮在上任警務處長曾偉雄治下警方強悍手段打壓示威行動早已種下仇恨,前線警務人員能否公正執法備受質疑,有些更不幸成為民眾宣洩不滿的對象。她的駝鳥政策,其實只是藉口,以免面對真相的尷尬,也迴避了政府不能逃避的責任。
面對半世紀以來最大規模的騷動,特區政府理應慎重應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研究遠因近由,避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但特首梁振英的謀算,只在於以最嚴苛的規管暴亂的法律控告參與者,甚至不惜以濫捕手法,抹黑如學民思潮的青年人組織,而不是實事求是,釐清事實,分攤責任,從而避免事件重演。
這種有權用盡的鬥爭邏輯,目的是以國家機器打壓反對聲音,強行自己的政策,而不是贏取他們的信任和認同,以共識建立互信。如此發展下去,梁振英政府只會小事化大,由熟食小販管理問題變成社會騷動,已是事實,再由社會騷動惡化下去,難保不會有天弄假成真,演變成曠日持久的社會暴亂。
特別當不少人發覺和平改革已經前無去路,由北京欽點的執政者卻不懂謙卑,施行少數人暴政的話,相信有部分人將不惜犧牲自己,走出非暴力抗爭的限制,改為以暴力對付暴政,抵抗少數人政權對多數人的專政。目前建制派只有四成許的民意支持,卻主宰了八成以上特首選舉團的票數,六成以上的立法會議席,以至立法會內各個委員會近九成的正副主席職位。如此強弱顛倒的權力制度,注定會產生不公不義的政策和制度。當社會上的主流民意在政府決策和立法機關中淪為弱勢聲音,而執政者不懂自重而視作必然,監人乃後,但香港人不接受政治宿命的話,必定把政治建制內的衝突,移師到街頭對陣。
到那時,害怕也沒有用,香港已走上南韓或台灣數十年前的舊路,在道理說盡之餘,民間只能以有限的武力去伸張民權,爭取民主,以制衡執政者的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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