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评论】中梵建交,由北京当教宗好了


2018.02.15
0215-com.jpg 【杜耀明评论】中梵建交,由北京当教宗好了(粤语部制图)

天主教梵蒂岗教廷为求与北京冰释前嫌,已到药石乱投、不择手段的地步。据报载,梵蒂岗打算与北京协议,日后中国大陆的主教,先由爱国教会选定,再交教宗任命。在此协议之前,教廷表明接受七位由爱国教会任命的主教,其中两人早被驱逐出教,亦获宽恕。教廷又派员要求两名梵蒂岗任命的主教退位,空缺由「爱国」主教出任。

明显不过,梵蒂岗此举急功近利,不惜为教会踏足中国而出卖原则。六十七年前,中梵断交,北京把罗马天主教教会赶入地下,此后迫害不断。1957年更另立爱国教会,自行封册主教,教廷一直视此为非法任命。如今教廷不仅前事不计,更牺牲了教宗的委任权,照单全收「爱国」主教,或可换取教宗日后访问中国,但值得吗?特别是名单中包括两名被教宗绝罚的神职人员,教廷竟然至今不解释何以觉今是而昨非,究竟有何信仰依据,还是政治考虑使然?

教廷若对「爱国」主教照单全收,也就是同意由北京委派的神职人员主理天主教教会。这种示意,一则破坏了教会独立于政权从而保障宗教自由的权利,二则对一直备受迫害的神职人员和信众,可谓背信弃义。数十年来,以百万计天主教信众,在数十名教廷委任的主教领导下,尽管成为地下教会,却始终坚持信念,不畏强权,守住教会和教徒的尊严,力保宗教信仰的纯洁性。到今日,教廷向权力靠拢,放弃教会自主权,把他们交给迫害者管治。这是那门子的宗教信仰?这就是行公义,好怜悯吗?教廷又如何面对为教会为信仰受苦受难的人?

更何况,中梵协议是威迫利诱的结果。今年二月以来,北京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加强控制宗教自由,地下教会将要面对更严厉的惩罚,包括充公教会的建筑物,以赶绝不受官方控制的教会活动。在此严苛的气氛下,教廷理应据理力争,唤起国际社会的支持,维护信众和神职人员宗教信仰的权利。奇怪的是,教廷反其道而行,打算让出选择主教的权力,好为中梵建交铺路。在教宗授权下,地下教会的忠实信众别无选择,他日只有跟从由「爱国」主教主持的大陆教会。

教廷可以接受有中国持色的主教委任方法,也许是出于两种无知。第一种无知是,他们认为由中方圈定再交教宗委任,是互谅互让,依然肯定了教廷的最后决定权。但有委任权却无提名权,是挖空了教宗的权力,北京也不是省油的灯,它既有权提名所有候选人,当然会有权用尽,只把忠于党国者列入候选名单?

第二种无知,是他们抵触了自己订立的规则也彷佛懵然不知。根据梵蒂岗教廷所订的《主教在教会内牧灵职务》法令第二十条,其中强调「为维护教会的自由,并为更易于推行信友的利益起见,神圣大公会议希望,此后不再让给任何政府拣选、任命、推荐、指定主教的权利及特惠。」 换言之,把教廷委任主教的权力只限于「指定主教」谁属,就等于让出其他权力,也就触犯教廷法令。知法犯法,实在该当何罪?

教廷当然也可以说,新法规下,地下教会既然走投无路,倒不如投靠爱国教会,或可保留一定的信仰空间,总比所有宗教活动被禁绝为佳。更可况梵蒂岗承认爱国教会主教,日后或能发挥一些影响力,说不定可让更多中国人接触以至信奉天主教。

无疑,梵蒂岗必须面对政治现实,并且思考应对方法,但不等于可以心存侥幸,把对手看成拍档,把一己善意盖过一切风险,把主观意愿当作发展蓝图,却忽略摆在眼前的残酷现实。现实是,中共十九大前后,北京一面抓紧思想控制,一面加强宣传党的领导,视普世价值如异端邪说,视维权者如十恶不赦,因此中国模式的主教委任法,只能是请君入瓮,摧毁地下教会的又一着。

其实梵蒂岗与北京开始谈判委任主教之际,正是北京重手对付维权律师,制造人权灾难的开始。若教廷细心留意事态发展,难道真的认为天主教教会能够独善其身,因此可以安心把一直以来的追随者交托到党的心腹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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