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評論】從小平變法到戊戌復辟


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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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com_resaved.jpg 【杜耀明評論】從小平變法到戊戌復辟(粵語部製圖)

中共宣布修憲,進一步為總書記習近平獨裁鋪路,亦完美示範「人治為本、憲法為用」的依法治國之路。

修憲重點是取消國家主席連任最多兩屆的現行規定,並把「習近平思想」寫入《中國憲法》。表面上,中共一向以黨治國,由誰做國家主席看來毫不重要,鄧小平年代由李先念當國家主席,又有誰會把他視作最高領袖。

不過,鄧小平提拔江澤民為總書記後,同時確定由總書記出任國家主席,是黨指揮國的最佳象徵,也恢復毛澤東年代的規矩,由最高領導人內政外交一手抓。此潛規則不變,他日國家主席不設任期限制,總書記也同樣沒需要十年輪換一次,好讓最高領導人體現黨的意志,繼續去領導國家。

問題是,不設任期限制也預示快要回到毛年代,最高領導人只要保持政治優勢,便可連任終身。過去五年,習近平正逐步拆毁鄧小平取消終身制以至黨內分權的構想。遠在恢復國家主席終身制之前,他已打破鄧小平集體領導的想法。總書記無疑是黨內第一,但以往第二把交椅如李鵬、朱鎔基、温家寶,都統領政府運作,故有「江朱體系」和「胡溫體系」之稱,象徵鄧小平身後是共治年代,整個國家由黨和政府兩個牽頭人共同帶領。

但習近平上任不久,已把李克強比了下去,起初的習李體系顯得頭重尾輕,黨的頂層由兩頭馬車變成個人領導。到去年中共十九大,政治局常委七人中並無總書記接班人的人選,過去提早五至十年指定儲君的做法,亦告一段落。如今刪除兩任限期,習近平走向終身領導的憲法障碍也就夷為平地。

終身制復辟其實源於鄧小平不徹底的改革,讓野心家有機可乘。上世紀七十年代末,鄧小平强勢復出,有感文革帶來近乎亡國亡黨的災難,他反思黨和領導體制改革,於八二年修改憲法,將國家主席及副主席任期限於兩任。他沒當上總書記和國家主席,只任軍委會主席,同時牽頭成立中央顧問委員會,要求其他老幹部退居二線,避免老人干預黨政。

當然,鄧無最高領導之名,卻有最高領導之實,他的退居二線其實是垂簾聽政。他佈置的二元領導,表面上由黨總書記和國務院總理共治,但他充當最後仲裁者的角色。他要求元老告退,卻獨自掌握兵權,並選定江澤民為總書記,再欽點胡錦濤十年後接班,沒有誰比他更權傾一時。

無疑,他主張結束領導人終身制、內部權力制衡、接班人安排等等,在中共領導人當中,已算敢作敢為,但這些構思能否成事,全靠中共最高層的自我約制。例如黨高層兩元領導,取決於兩位領導人的勢力均衡和信任默契,多於規章限定,而安排下任接班人,又視乎現任者是否遵守潛規則,黨章並無規限總書記的任期數目。

更根本的是,即使訂下規章甚至憲法,誰說不可改變?一黨專政的以法治國,重大事情都由黨首先議定,再交黨領導的人大或人大常委通過和背書,可說是予取予攜。現行憲法規定國家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但日後是否依從,說到底,不是憲法決定,是由中共決定,反正不合黨意的都可以去除,而高度集權的列寧主義政黨,從政策到法律和人事,都由頂層定奪,符合朕意的都可以推行。目前制度不變的話,社會上儘管不受歡迎的建議,只要上層推動,轉頭便成為黨內和議會內一致通過的決定。

換言之,單單改變憲法條文,卻保留權力集中於政治頂層少數人的政治制度,而理該代表人民議政的立法機關,依然是配合政府施政的橡皮圖章,所謂廢除終身制,只是鄧小平以及那代領導人的好意。他們試圖以個人的影響力,尋找權力繼承問題的解決辦法,而不是從制度設置着手,建立黨內民主和議會民主,通過權力制衡和厲行法治,以杜絕個人崇拜和廢除領導終身制。

今次修憲清楚說明,權力體制不變,便沒有改不動的憲制承諾。千禧年以來標榜的「依法治國」,即使曾經予人希望,究其實,也不外是供當權者為所欲為的執政工具。三十六年轉眼躍過,歷史竟然如此走了一圈,又回到最初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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