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評論】 抗爭迫在眉睫 民主派豈能見利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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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上任特首半個月,起初在言詞和姿態上都刻意有別於其上任梁振英, 但當再有四位立法會議員被法庭取消資格,她卻惺惺作態,表面憐惜,實質寸步不讓,充分顯露其梁振英2.0的真本性。

上任之前,林鄭已向民主派示好,表明要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更提出加撥50億元教育經費,希望各方合作,開始破冰之旅,好讓她可以開局順利。怎料上周五法庭裁決,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等四名議員,因就職宣誓不符法律要求,被取消資格,並須支付法律費用,而上任以來立法會發給他們的薪水和津貼,亦要一併歸還。

林鄭的反應是拿出大原則來壓人,表示不會犧牲法治來改善行政立法關係,因此該四名議員必須按判決償付政府的法律費用,而是否歸還立法會的資助款項,則與她無關。她口中的法治其實只是守法,就是遵守法庭的判決,卻彷彿看不到法治的缺口,在於人大常委在法庭審訊前釋法,改變應有的司法考慮和決定。

當然林鄭不能推翻法庭裁決,讓四人復職,但起碼她應該看到,若非政府司法覆核和人大釋法,這四名議員以過去的宣誓要求,根本不成問題,因為立法會主席早已裁定宣誓有效,他們就是議員。

林鄭又怎會不知道,是人大以釋法方式改變法律,並且追溯至97年7月1日生效,完全是抵觸法治原則,結果令四位議員墮入法網。但既然明白來龍去脈,她竟然有風駛盡艃,官司贏了,還要繼續進逼,追討律師費,把四人推向破產邊緣,還要假借這是法庭的決定。難道政府向法庭申請此案律師費用由控辯雙方各自負責,辯方會反對,法庭會留難嗎?

不知道林鄭是言不由衷,還是力不從心,她對事件無所用心,不但破壞她要修好的行政立法關係,更與她的前任異曲同工,把民主派議員推到對敵的位置。更不堪的是,林鄭以梁振英的慣常伎倆,用民意脅迫議員休會前通過三十六億教育撥款,把一旦不能如期取得撥款的責任,推到泛民議員身上,意圖促使民主陣營內部分裂。

其實林鄭提出第一批三十六億元額外教育撥款的建議,本身就有可爭議之處。例如中學文憑試考獲基本入學資格者,若修讀私立大專,可得三萬元資助,首先便限制了學生的選擇,也令自資的專上教育出現不公平競爭,因為這些私立大專並不包括八間資助大學開辦的自資課程。更甚者,林鄭只取得八大校長的同意,從不諮詢有關工會以至高等教育界特首選舉團民選代表。可見由內容到程序,她的建議視民意如無物,完全不值得支持。

當務之急,民主派理應心無旁鶩,與政府全面博弈,爭取補選安排有利被取消資格的議員,並且不用繳付政府訴訟費用和歸還立法會薪津,否則便開展議會內外的不合作運動,在每一環節每個事項上據理力爭,不斷提高政府的施政成本。同時,亦要盡力向市民清楚解釋利弊,表明不惜放棄暑假,為市民爭取最理想的安排,並且詳細部署日後的抗爭計劃,讓市民有組織地以不同方式參與其中。

很可惜,民主派部份議員三心兩意,眼見三十六億元教育撥款可保住過千個常額教席,便恨不得馬上通過政府建議。只是一兩天前的擔心和憤怒,例如特區政府如何踐踏選民意願、侵蝕民主派政治版圖和拖垮被取消資格議員的財政,也得一一暫且擱置,留待暑假後再續前緣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