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評論】特首委派大學校董 院校自主淪為假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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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佔領行動沒有令股巿下跌,香港科技大學雷鼎鳴教授確是失言了,但始終無礙他鼓足幹勁,捲土重來,為香港大學校委會落井下石,一口咬定陳文敏學術水平不足,而且找錯推薦人,因為其中兩人與陳關係密切,另一位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又無學術地位。

我們不得不又再驚嘆他的驚人信心。他是經濟學人,不去批評大陸暴力救巿也就算了,卻單憑Google Scholars的數據去斷定法律教授的學術水平不足。他好歹也做過系主任,該知道最佳推薦人該是熟悉應徵者,又有學術及社會地位,能夠取信於人,中肯評估應徵者的學問與為人。但有此認識的話,又怎會期望應徵人找些自己不認識的學者去做推薦人呢?相信雷教授當年你應徵科大教職時,推薦人不會與你素未謀面吧。

奇談怪論並不可怕,也可說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可怕的是,特首若看中奇談怪論者,視為志同道合者,大可委派他們出任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負責大學的決策。到時驚世言論豈止嚇人一跳或者惹人發笑,而是造成違反常識的胡亂決策,跟港大校委會不按牌理出牌,以荒誕之言,否決陳文敏出任副校長一樣,貽笑大方。

按照現行法律,香港特首繼承殖民年代港督的權力,有權委派若干人選,出任香港的大學最高決策機構成員。據統計,十間政府資助大學和專上學院,可由行政長官委出校董或校務委員的總數有119人。其中六間院校的政府委任校董人數,佔總數四成以上,香港演藝學院更高達八成以上,足見政府對大學校政的潛在影響力。其實梁振英就任特首後,三年來,先後委任超過七十人出任校董,其中三分一不是現任就是退任的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

親政權的勢力已通過合法途徑,植入大學最高決策機構之中。他們的身份是正式的決策人,就如港大校委成員一樣,屬於大學的成員。他們一旦在校董會內成為多數派,所有決定儘管荒謬,都是院校的決定。任何來自校外的批評,他們更可視作破壞院校自主,甚至干預校政之舉。

這是顛倒是非的說法。所謂學術自由,是探討、建立、闡釋和傳播知識的自由,包括研究自由和講學自由。為達成此目標,院校自主必不可少,以避免政治和商業勢力干預,妨礙教學和研究的自由,確保追求知識的活動免於恐懼和誘惑。因此,院校自主不是讓李國章等特首信託人破壞程序,無理推翻物色委員會的推薦人選,而是確保大學不受這些政治任命人物干預,以免影響學者按自己的信念和專長追求知識。

陳文敏得到的不合理待遇,相信與他沒有阻止法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主催佔中有關。有人說佔中與學術自由無關,但其實戴早於二OO七年在《香港法律學刊》(Hong Kong Law Journal)發表全長七十六頁的論文,闡釋本港憲政發展若要走向民主,必須通過集體政治行動,才能有機會跟北京討價還價,達成共識。戴耀廷推動佔中以爭取真普選,是學者身體力行,把研究結果付諸實踐的一着。由此可見,不讓陳文敏當副校長,不僅是排斥自由派學者,更是建立審查規範,確保學院領導人防微杜漸,有效箝制一切政權視作不恰當的信念和研究,否則加以處罰,以警傚尤。

因此,要有真正的院校自主,以保障學術自由,除了胡言亂語者不能留下,更要改變制度,不代表巿民的特首絕對無權委任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