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運動雖然暫告一段落,但涉及的案件不斷在法庭提訊。一名14歲的女童在金鐘佔領區清場後,在"連儂牆"塗鴉被捕,法庭應警方要求,暫時將女童送入兒童院看管,等候正式聆訊。事件在社會引發很大迴響,多個團體提出譴責,法庭最終准女童在有條件下保釋。(戴維森報道)
金鐘佔領區於本月11日清場之後,一名14歲女童於上周二(23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對下樓梯、被佔領人士稱為"連儂牆"的牆壁,以粉筆寫字及畫上花朵,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
警方其後向少年法庭提交女童的家庭背景報告,指她父親無力照顧,申請兒童保護令,交由社會福利署看管女童。當時,女童父親在庭上堅稱很想帶女兒回家。法庭周二(30日)表示,認同女童父親沒能力照顧,女童暫時入住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舍三個星期,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再聆訊。在此安排下,期間女童將無法如常上學。警方發言人解釋,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暫未落案起訴;而申請兒童保護令,是以兒童或青少年的最大利益為依歸,並無任何政治考慮。
涉事的女童,周三(31日)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向高等法院針對保護令提出上訴,高等法院緊急開庭處理後,准女童保釋離開,晚上可以回家;但保釋是有條件,包括女童需要留在父親的住所地址、繼續學業、晚上10時後至早上6時留在家中,除非有父親、家姐,以及社工陪同,不得外出。
女童被送入院舍等候聆訊的事件,引起社會討論。有立法會議員早上到兒童院探望,亦有政黨及市民聲援,不滿警方濫用申請兒童保護令程序,製造白色恐怖。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申請兒童保護令由警方提出,再由法庭決定。而社會福利署發言人對本台說,女童在兒童院會有適當照顧。

學民思潮周三凌晨在社交網站建立"萬人聯署"群組,至中午時分已有三萬三千人參加。
學民思潮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警方申請保護令,認為警方根本不能證明女童不受控制程度,並質疑法庭判決是否合理和公正,批評在牆上以粉筆繪花便能證明女童會傷人?學民思潮促請警方清晰交代,是否以"保護"之名,恐嚇為實,意圖打擊走上街頭的學生;學民亦質疑法庭判決是否合理和公正,表示極度無奈及憤怒,更懷疑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進步教師同盟亦認為,警方做法是恫嚇爭取社會公義的學生。有關女童行為如涉嫌違法,警方應正式落案起訴,但警方選擇不票控,反而申請接管女童,明顯與一般處理塗鴉的手法不同,對此表示強烈憤慨。
早上曾探望女童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表示,她在接見室隔着玻璃看到女童,認為她精神、情緒無礙。她批評警方申請保護令的做法不合理,質疑是否殺一儆百,製造白色恐怖。
另一名議員范國威亦指出,申請兒童保護令是要考慮兒童最大利益及保障,認為女童不應與家人分離,而且適逢學校考試,希望學校能有特別安排,不會因此事影響其學業。
法律界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對本台說,兒童保護令未必一定與女童所犯的事有關,可能只是涉及她本身的家庭有關。
謝偉俊說: 就算犯些簡單案件,甚或沒有案件,但若發現沒人照顧她(女童)的話,情況有可能發生,兒童院可監著她。所以我們不應將這個判令和她(涉嫌)犯罪行為掛鈎,因為未必完全是因為犯罪行為的懲罰;相反,可能是一個照顧措施,這樣就會覺得不會是欠公道。
另外,多名青年周三凌晨手持噴漆,在尖沙咀文化中心、香港藝術館、星光大道一帶,以紅油噴上"真普選"、"689(梁振英)下台"等字樣及花朵圖案,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拘捕兩名涉嫌男子。
而早前有學生在校內懸掛"我要真普選"直幡而被記過的元朗天主教崇德英文書院,周三門外出現"我要真普選"投影,又在閉路電視警告牌上,投射雨傘等圖案。
在周三的除夕夜,港九多處有活動,警方將部署四至五千名正規警員,維持秩序,以防可能出現"鳩嗚團"(購物團)的流動佔領或堵塞道路等事件。而警方因應佔領運動而組織的"光明頂"行動,最快會在下月初決定保留或解散,警方會檢討是否需要將有關隊伍恆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