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長子黃特漢在內地涉毒被捕

香港《星島日報》周四引述消息人士表示,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的長子黃特漢,農曆年期間涉嫌在內地提供場地及吸毒工具予人吸毒被捕,至今半年仍被內地拘留。社民連主席陶君行對本台表示,黃毓民在三、四月時有向他提及事件,他不排除事件涉及政治。(畢子墨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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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引述消息人士表示,黃特漢是因為提供場地及吸毒工具而被內地公安拘留,由於案情嚴重,估計黃特漢要被監禁一段時期。有關當局亦已向黃毓民交代情況,特區政府亦知悉內情,強調事件與政治完全無關。

正隨立法會訪問團到日本訪問的黃毓民接受商業電台一節目主持查詢時稱,事件交由太太處理,又指太太不讓他沾手處理。被問到兒子是否因毒品問題被行政拘留時,黃稱,知道有小小問題,但已解決了。又說自己有一段時間沒有與大仔見面。本台曾致電黃太主持的牛肉麵店,職員稱黃太離港外遊,暫時未能聯繫。

社民連主席陶君行對本台表示,黃毓民在三、四月時有向他提及事件,他也不清楚詳情。但他不排除事件與516公投有關。

而《星島日報》引述另一社民連議員陳偉業則說,黃特漢是在農曆年被內地公安拘留,他暗示事件涉及政治。他稱,以黃特漢涉及的案件程度,若是其他人,兩周內就會釋放,但黃卻被拘留半年,而且據他所知,其間家人不能相見。他又指黃毓民在公投期間壓力好大。

現年二十八歲的黃特漢,曾在美國修讀建築,回港後曾在父親於旺角的牛肉麵店工作。黃已不是第一次惹上官非。2004年七月,二十二歲的他在尖沙嘴一單位,被發現藏有半支大麻被控告。同年九月,黃在佐敦萬利賓館一單位內,被警方發現他藏有二十一點零三克及零點七克的兩種白色粉末,看似危險藥物,從而被控“販運看來是危險藥物的物質”,以及“管有適用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當時黃毓民聘請民主黨元老李柱銘擔任黃特漢的代表律師,成功推翻販毒的認罪答辯,改為少量藏毒及管有吸食毒品工具,被判感化十五個月,並須跟足感化官指示戒毒。

去年十月,黃特漢被指管有他人的身分證,警方經一個半月調查後,終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