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商交往设下「红线」 国企赠纪念品禁超过600元
2024.09.17
中国广州巿推出首项政商交往行为指引,为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过程中互赠礼品的行设下红线,厘订「可为」与「不可为」界限,包括规定国有企业商务招待赠送纪念品不得超过600元(人民币,下同)。
「广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围绕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接待就餐、交通用车、差旅住宿、礼品捐赠、对外交流等6方面、18类政商交往情况作出详细规范。有参与起草者称,「指引」的「正面清单」聚焦企业需求和干部顾虑,明确指出招商公关、开门接访等33个可以开展事项;「负面清单」则聚焦在违反党纪国法、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列出大吃大喝、吃拿卡要(意谓利用职权索取好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19个禁止事项。
根据「指引」,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可赠送原则上每次人均不超过600元的纪念品,礼品种类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或体现地域文化等为主,而党政机关一般不赠送礼品,在「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下如确实需赠送纪念品,经批准可以单位名义向企业赠送具有广州特色、代表城市文化的纪念品;禁止事项则包括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以及不得向企业索要任何礼品、礼金等财物。
出差禁入住高级套房
针对公职人员出差到外地的「差旅住宿」问题,「指引」提出的规范包括禁止安排或入住高级套房、不得违规由企业支付应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差旅费用等行为。
即使是进行「招商引资」也要按「指引」办事,禁止事项包括一般不参加企业节庆、庆典、庆功宴等内部仪式性庆祝活动,不得为特定企业产品的市场经营活动站台,不得因为联系服务企业获取不当利益回报,不得超出法律法规授权对企业开展执法活动或利用审批、执法、监管等权力对企业进行吃拿卡要,不得无故对企业来电或来访约访不答不见,以及不得对企业反映诉求置之不理。
编辑:李向阳(台北) 网编:池焕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