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煽顛罪判刑4年的湖南公民趙楓生,上月底獲提前出獄,近日發表聲明感謝外界關注。他表示,不打算申訴案件,因為不會改判,但無悔發表文章被判監。(海藍 報道)
趙楓生週二(9日)對本台表示,上月27日他可以出獄,由於不准與家人通訊,惟有要求獄方通知家人,但被拒絶,而且國安說家人去接也沒法見到,所以家人沒有到赤山監獄迎接。當天離開監獄時檢查嚴格,除要裸檢外,連腳底也檢查,防範寫有字句。國安接他出來後,讓他自己回到江華縣家人住處。他沒有手機或身份證,不太熟悉路途,直至半夜才返到家中。
他又指,今年1月,監獄刑法作出修改,比以前更嚴厲,他原本可以更早出獄。幾個月前,獄方跟他談過,說可以提早釋放。被問到獄方有否要求他認罪及不申訴作為條件,趙楓生指,現在不方便回應,檔案內有記録,以後才說得清楚。不過,他沒打算申訴,因為這類案件沒有翻案機會。
趙楓生說:我覺得沒太大意義,因為我跟他們那種普通的刑事不一樣,他們那個有點冤假錯案,沒有證據或搞錯。我們本身就是一起冤假錯案,判的時候沒打算讓你(改判),他給你判決,你要他給你申訴,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關押在監獄22個月期間,內裡有潛規則。趙楓生指,他們會被牢頭欺負,並且需要勞動,如不服從便要被五花大綁或單獨囚禁等。出獄後曾檢查身體,沒有大礙,暫時要休息一段時間,未太適應外面的社會。早前曾返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身份證,稍後才拿到,現在沒有手機,也沒法購買車票到別的地方。近日很多朋友擔心他的情況,不方便致電各人,所以寫了聲明,告知大家近況。
此外,國保跟他談過基本安排及未來的情況,他還有剥奪政治權利3年。趙楓生認為,他本身沒有什麼政治權利,所以影響不大。他會照樣上網,寫文章及發表言論,政治權利是限制出版。對於發表文章導致被以煽顛罪入獄,他坦言並不後悔,只是從大監獄去了小監獄。
趙楓生說:這倒沒有(後悔),我覺得很正常,其實一個是說,只是監獄大小的問題,裡面是小監獄,外面是大監獄。另外就是說,其實有這種認識,去坐牢我覺得是遲早的事情。
現年40歲的趙楓生,2013年11月曾發表文章,包括“北伐檄文”及”致突厥斯坦伊斯蘭黨領導人的一封公開信”等,11月28日被湖南衡陽巿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翌年1月7日,被檢察院改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同年6月,案件兩度在衡陽巿中級法院開庭, 庭審5個月後, 被衡陽中院改以煽顛罪判刑4年、剥奪政治權利3年,上訴維權原判。
自2004年起,趙楓生一直為社會底層尤其是農民工維權,其後成立“農民研究所”及“農民中國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