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各地法院尚未受理任何毒奶粉索賠案

自“三鹿毒奶粉”事件爆發以來﹐全國各地的受害者陸續以訴訟方式向三鹿集團索賠。但截至目前,各地法院尚未受理一宗索賠案件﹐三名中國維權律師周三向國務院等部門上書﹐要求成立由政府主導的賠償委員會﹐制定統一賠償标准。此外,“國際律師協會”和“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分別發表公開信﹐關注為毒奶粉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志愿律師受壓情況。(潘加晴報道)

在周三,德衡律師集團(北京)律師事務所的季成等四名律師,受九名三鹿奶粉受害者委托,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華區法院遞交訴状。和先前几宗案件一樣,法院儘管接收下了訴状,卻未给予明确答复。

在同日,來自民間机构“公盟”的三名志愿律師張立輝、張興奎、蘭志學聯名向國務院三鹿奶粉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衛生部和質檢總局寄送一份《關于三鹿毒奶粉受害者賠償方案的建議》,建議政府就“三鹿毒奶粉”的受害者賠償問題,提出賠償方案。

據大陸《財經》雜誌報道﹐三名維權律師在其建議書中稱,對“三鹿毒奶粉”受害者高達數十万,僅解決醫療費而不予賠償,不足以維護社會正義,警示無良企業。鉴于受害者眾,如果全部通過個案訴訟賠償,各地賠償標準不一,訴訟成本高,一些受害者可能難以獲得公正賠償。他們認為,最節约成本同時又能較好維護公正的賠償方式是﹐由政府主導、司法和社會專業人士共同參与的賠償委員會制定出統一標準进行賠償。同時,考慮到受害者可能的健康隱患,成立專門的基金應對可能的后續治療以及精神損害賠償。

在“建議賠償標準”中,建議書認為,首先根据分類平等賠償原則,將毒奶粉受害者根据病情輕重進行分類,按照不同類別确定費用開支和賠償數額。並提出了懲罰性賠償和精神賠償的設想。他們建議將受害者分為四類:死亡患儿、腎積水等重症患儿、非重症住院治療患儿以及結石為0.4厘米以下非住院治療患儿。根据不同類型所應獲得的醫療費、護理費以及各類賠償金額,估算出總体賠償金額高達39億元。其中,四名死亡患儿,每人獲賠額應為31.4万元。該賠償金額只是按照較低標準的估算結果。實際賠償金額應當是法院判決或者政府主領下受害者集体和受害方談判協商的結果。

在“按照較低標準的賠償金額估算”部分,他們推算出患儿可能高達28万余人。參与起草建議書的其中一名律師對《財經》記者表示,由于衛生部至今没有公布确診患儿總数,因此他們只能采用不完全歸纳方式,以部分省市公布的住院患儿占确診患儿人數的比例,推算出患儿人數。

他同時指出,這個賠償方案只供受害者選擇,如果受害者不愿加入,他們仍有權向法院提出訴訟索賠,按不同類別确定賠償金額。

中國衛生部周三公佈最新毒奶嬰兒數字,全國因食用問題奶粉住院治療的嬰兒還有2390名,其中較重症患兒1名,累計康復出院48514名。

此外,“國際律師協會”和“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日前也分別向中國總理溫家寶和有關部門發表公開信﹐表達他們關注為毒奶粉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志愿律師受到的對待﹐呼吁國際社會支持那些志愿律師,以及要求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履行其《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有關規定:“支持會員依法執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中国維權律師關注組指出,國內超過100名律師仍繼續為毒奶粉受害者提供志愿法律援助,有20至30名律師受到地方司法部門的壓力,被要求退出志愿律師團,他們及他們的律師事務所被警告不要接辦与毒奶粉有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