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高鐵大白象工程兩社運人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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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反高鐵示威中被起訴的三名社運人士,其中兩人周五(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2000及5000元。另一人罪名不成立。他們都同時強調,他會繼續以公民抗命伸張公義。(羅文山 報道)

去年5月4日參與反高鐵遊行被捕的三名社運人士,其中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助理黃永志(27歲)及青年陳君樂(19歲),日前承認衝擊警方鐵馬罪,周五分別被判罰款5000元及2000元。

裁判官表示,黃永志當日屬遊行的領導者,應一早發現運送茅屋模型未能按原來的路線行,要及早與警方商討新的路線,以保障遊行隊伍安全。裁判官考慮他遊行期間表現克制,判罰款5000元。

至於另一被告陳君樂,裁判官表示,他較年輕,應只跟朋友去示威,並非領導者,又相信他對當時的社會情況不太了解,判罰款2000元。

黃永志在庭外表示,社會仍關心高鐵繼續超支而浪費公帑,至於裁判官判刑時考慮的群眾安全,當時,他已按警方指示,抬住模型屋前進。

他強調,公民抗命是用來為社會爭取公義,他會堅持這個理念。

黃永志說:法官明白到今次的非法集結是政治性,並非那些罪惡行為,今後仍會實踐公民抗命理念,不會因這宗案件而擔心。

另一名被告二十四歲的社運人士李家樂,涉嫌兩度投擲雜物,被控非法集結罪,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表示,作供的高級督察認錯人,從控方呈上的片段見到,案發時間只有兩秒,他質疑證人是憑衣著,而非憑容貌認出被告。

裁判官又表示,當日示威者拉扯鐵馬時,屬非法集結,但警方施放胡椒噴霧時,非法集結已結束,因為從片段所見,該名男子是在非法集結後才投擲雜物。

李家樂在庭外表示,今次是"政治檢控",對法庭判處無罪感到高興,認為還他公道。

事發去年5月4日,主要由學生團體組成的"青年重奪未來"發起"毋忘反高鐵誓反大白象"遊行,由遮打花園遊行至新政府總部。

政府投資高鐵、港珠澳大橋、新界東北發展計劃、飛機場第三條跑道等,超過6000億港元,他們要求政府停止有關投資,改為用在民生方面,如全民退保。

高鐵香港段工程接二連三超支,最新估計,造價已升至850多億元,較最初的估價多200億。而原訂2015年通車,其後押後至2017年底,直至今六月,港鐵宣布將通車日期再推遲至2018年第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