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嶺南大學學生音樂會爆出辱警粗口歌,引發軒然大波,事發後接近兩星期,嶺南大學校長鄭國漢向嶺大師生發表公開信,表示就事件對外致歉,並去信警戒學生會"勿再重犯",否則將受紀律處分。嶺南學生會批評受到校方打壓。教育界人士就認為,外界和校方應留有空間,讓學生會自行處理公眾的指責。(林靜報道)
嶺南大學學生會本月17日舉辦"黑暗時代抗爭音樂會",有樂隊表演時唱粗口歌,批評警方濫權及暴力執法,結果引來市民,包括建制團體,指責。
嶺南大學校長鄭國漢,週四早上向嶺大全校師生發表公開信,就"粗口歌罵警事件"對外致歉,並指同時去信正式警戒學生會"勿再重犯",否則,將受校方紀律處分。
嶺大學生會會長劉振琳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對有關音樂活動未能照顧所有會眾及受影響人士的感受,若有人因此感到不安或心靈受創,學生會作出致歉。劉振琳強調,有關活動主要是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認為是校方不理解,而校長的公開信,明顯是一種打壓,藉此回應外界。
劉振琳説:早前學校開校董會,提出要出公開信,我也是校董成員之一。當日,有不少校董都有向學生會施壓,我認為校董會架構也是有問題的。
記者說:校長指今次事件影響學校聲譽。
他說:我認為是見仁見智,我們學生會日前就事件發出聲明後,Facebook有同學表示,為嶺大學生一份子感到自豪,相關帖更有三千個"讚"。
校長鄭國漢於公開信中指,事件令嶺大聲譽受損,影響社會對嶺大學生和畢業生的觀感,甚至動搖嶺南人多年來努力不懈建立的博雅教育傳統。在校園出現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的舉動,嚴重違背尊重包容、慎思明辨、重視個人品德及對自己言行負責等的核心元素,是不能容忍的,強調嶺大尊重以不同形式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故不會事先對活動內容作出審查,但有關人士必須就其言論或宣示的訊息及內容負責。
對於校長發公開信並警告學生會,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不方便就學生會的對錯作評論,強調學生會是獨立團體,指嶺大學生會的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自然要為自己的言論行為負責,亦要承受所引起的輿論壓力。外界,以至學校,以告誡甚至提出懲罰的"教小孩"方式回應,在角色上並不太恰當。
葉建源說:那是要視乎大學和學生會是否有一個法律關係,學生會是否透過學校註冊,從屬於學校。若是,學校甚至有解散學生會的權力。其實,大學生已經有能力為自己辯解、為自己負責。其實,今次事件該交由學生會自己負責,校方現在急急出公開信,反而令我覺得校方是否受到外界一些壓力而影響了。
嶺南大學發生粗口歌辱警事件後,"新界關注大聯盟"提出要求警方執法及解散學生會,甚至要求政府出手整頓嶺大管理層。而"撐警大聯盟"曾到嶺南大學抗議,譴責學生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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