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重判反水貨客受威嚇警方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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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周五(31日)表示,關注到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審理,反水貨客案件期間感到受威嚇,他已要求警方跟進。泛民及建制立法會議員都讉責辱罵法官的人,但泛民要求,警方要有確實證據才可採取行動。(羅文山報道)

屯門裁判法院周三、周四(29日、30日)一連兩日審理,在光復元朗活動中,有五名反水貨客示威者被控襲警、阻差辦公的案件,庭內庭外都有人示威,有示威者更針對主審案件的暫委裁判官陳碧橋,並出言侮辱,同時,有人在網上討論區,恐嚇陳碧橋及其家人。

陳碧橋周四(30日)判刑時,說自己遭受威嚇,曾擔心人身安全,但沒有因此感到害怕或憤怒而影響判刑。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周五(31日)表示,十分關注陳碧橋在判決反水貨客示威後,遭受威嚇,又留意到網上有關的威嚇言論、示威時出現的侮辱性標語,及判刑時法庭外有人呼叫帶有人身攻擊的口號。

袁國強認為,市民表達意見同時,要留意法律界線,不應該出現藐視法庭言論,當局如果搜集到足夠證據,會展開藐視法庭的法律程序,或作其他刑事檢控。

袁國強:我認為今次事態是嚴重的,所以我們同警方有跟進,當有足夠的證據及資料時,我們考慮是否採取合適的司法行動。

袁國強強調,維護香港法治,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是維護司法機構尊嚴,不希望藐視法庭的趨勢有惡化跡象。

司法機構發言人回應時表示,他們不會就個別聆訊作出評論。 警方發言人就表示,他們會跟進有關事件。

就陳碧橋受威嚇,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發表聲明,指市民可以就案件展開討論,甚至表達不同的意見,市民若認為案件值得商榷,就依法定程序上訴。

郭榮鏗又表示,如有人以言論或行為作人身攻擊,甚至企圖影響法官審案,毋疑是違反法治精神及法律,必須嚴厲讉責,必要時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但他希望,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必須確保案件有足夠的證據,才啟動司法程序。

不過,建制陣營的大律師馬恩國則認為,辱罵法官的市民是藐視法庭。

馬恩國說:藐視法庭及可能是妨礙司法公正,言論自由是不是絕對權利,言論自由是廣泛權利,而不是絕對權利。

馬恩國又不同意,泛民立法會議員指,建制派曾經向法院施壓,說警察拉人、法官放人,因此影響到陳碧橋作出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