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例打壓網絡言論反對聲音升溫

被香港網民批評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即將在立法會表決。有意見認為,條例將成為政府打壓網絡言論的武器。事件亦令公民黨內意見分歧,代表泛民與政府討論修訂的湯家驊,不滿黨友轉軚與他對立,考慮退黨。(林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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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網絡廿三條”的《2011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月9日於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後表決。早前代表泛民與政府商討修訂條例的公民黨成員湯家驊,不滿公民黨在網民強烈反對下改變立場,不再支持他與政府傾談的結果,考慮退黨。

香港時事評論員、網絡作家黃世澤接受本台訪問時指,認為湯家驊跟政府討論所得的方案,絕不能保護網民“二次創作”自由空間。

他說:“那是一個有問題的法案,問題是二次創作沒有受到保護,沒有一個明文豁免,港府經常說沒事、沒事,但實際上港府的檢控政策跟你之前所作的保證往往是兩回事。湯家驊得出的修訂有問題,政府還是會執著那一點照樣作出檢控,然後等雙方上法院爭論,不是更麻煩嗎?”

網民劉小姐認為,只有將“二次創作” 於版權修訂條例中列作豁免範圍,網民才能安心在互聯網上發表個人言論。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先進城市,應更能接受新興文化及對二次創作的保護。

她說:“若香港真的是國際大都會城市,其他歐洲國家都沒有這方面的問題。版權持有人都容許別人做二次創作。現在這件事上有人受傷了嗎?二次創作的人又不是獲得經濟收益。”

“二次創作”包括翻譯、改編、仿作、惡搞、拼貼、引用並加以發揮的創作模式及手法,但根據政府原先提出的立法建議,無論有否令版權人利益受損,都可能負上刑責。但經湯家驊與泛民商討再與政府周旋後,政府願意提出修訂,證明對版權人有“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才算違法,湯家驊認為絕大部分情況都不屬違法。

民主黨及公民黨原本都接納方案,直至最近網上民意發酵,認為修訂亦不足夠保障網民權益,堅持豁免所有二次創作。而公民黨表示對黨員湯家驊有份與政府傾談的修訂投棄權票。湯家驊接受有線新聞台訪問時表示,自己跟所屬政黨站在對立面,認為是“有辱無榮”,會認真考慮是否退黨。

他說“我們很難再在立法會合作,當有問題的時候,黨不是站在你旁而是在別一方,那要黨來做甚麼?正所謂有辱無榮,已經不是第一次。

記者:是否會退黨?

他說:我會考慮清楚。”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接受傳媒訪問時認為,泛民一直要求將二次創作豁免在版權修訂條例之外,他無正面回應湯家驊有意退黨一事,但強調公民黨及湯家驊並非對立,承認公民黨傾向在草案二讀時投棄權票。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說,會在二讀期間提出修正案,徹底將二次創作豁免在條例之外。

民協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反對修訂版權條例,要求政府擱置,認為修訂只是為企業或團體,提供多一條途徑,追究及阻嚇抹黑他們的惡搞者,猶如網絡二十三條,在網民頸上置刀,間接扼殺言論及諷刺時弊的自由。馮檢基又指,條例修訂一旦通過,透過互聯網、電話、社交網站分享資訊的人,可能會被刑事檢控,是對慣常分享資訊的網民,構成無形的法律壓力。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反駁,近日有報道指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會禁絕一切網上分享活動的說法,認為並不正確。發言人指,若網民並無上載網上材料,純粹透過在社交網站分享,接達至有關材料的超連結,並不構成向公眾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