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發起,建議人大常委會研究以釋法解決雙非問題的聯署,至今已有30名港區人大代表簽署,譚惠珠指,無人想輕率釋法,她提出建議,祇是“在其位謀其事”。
她說:“如果你的職責是負責討論這件事,你就應該積極討論及提出意見,我們並非針對香港政府或者任何人,這個波其實在香港政府手上。”
身兼行政會員成員的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亦有聯署,他不認同這樣做會對特區政府施壓。
他說:“有些問題是要由中央先至解決到,並非告甚麼禦狀,因為反映意見是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職責所在,我作為行會成員,亦祇是履行職責所在。”
36名港區人大代表中,至今仍未6人未聯署,包括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葉國謙,他指,未簽是因為未瞭解建議的內容,若建議內容與民建聯意見相近,他稍後亦會聯署。
他說:“如果到最後都解決唔到問題,要用釋法去解決,我們亦會贊成聯署,但我要強調這並非甚麼單一施壓問題,我們祇是代表市民,履行我們的職責。”
另一有份聯署的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指,建議祇是研究及尋求解決雙非問題的方法之一,不應該輕易放棄。
但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對人大釋法有保留,他認為應該交回香港的立法機關自行處理。他指出,雙非孕婦來港的問題,首要是修訂入境條例,恢復執行九六年籌委會的立法原意,即父或母其中一方在香港合法定居,所生子女才有居港權。胡漢清又指,如果行政機關不願自我糾正,立法機關應履行責任,通過議員的私人條例草案,啟動本地立法程式。
他說:“港府在零二年,按莊豐源案的終審裁決,修訂了入境條例,以致本地立法中,有關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不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如果內地孕婦不滿港府在修例後所作出的行政措施,可交由法院處理。”
胡漢清指,經濟動力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已決定啟動有關程式。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指,提請人大釋法會令香港出現兩個權力核心,認為特區政府應修改基本法第24條,令雙非嬰兒不能享有居港權。
他說:“如果人大港區代表經常將香港的事務提請人大常委釋法,這樣會令香港出現兩個權力中心,造成管治混亂,絕不適當,我們認為應該修改基本法,解決雙非問題。”
中港家庭權益會組織者曾冠榮向本台記者指,以行政措施解決雙非問題,祇是短暫緩和的措施,他認為香港政府應從介定單非及雙非家庭著手,即使透過修改法例甚至釋法的做法,都不能把問題徹底解決。
他說︰“釋法無助徹底解決問題,我們認為政府應該考慮將港人內地配偶即單非,與雙非家庭區別出來,已經立即將問題解決,不需要作任何限額處理,更不需要釋法或修改法例。”
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在立法會的衛生事務委員會上指,當局並無有關雙非或單非的分類,不過,為進一步解決問題,當局計劃在下年度進一步縮減公營醫院接收大陸孕婦配額,甚至完全不收。至於港區人大代表聯署提請人大釋法,週一嶽指,他們有自由就雙非問題聯署,要求中央釋法,但處理這個問題,要合法合憲。
他說:香港是一個獨立法治的地方,我們必須尊重憲法賦予我們的責任,以及現時法例的程式去辦事,釋法並非輕易做到,現時的行政手段,已有一定成效,會繼續採用。”
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指,人大常委需要考慮及回覆港區人大代表就雙非問題的聯署建議。王振民解釋,人大常委會有三種處理方法,如果接受建議,可以釋法,或重申99年釋法內容,亦可能基於今次屬特區事務,人大常委會不會過問。
王振民認為,釋法可能性不大,因為根據這個角度,問題早已解決,祇是終審法院對釋法內容有不同理解。他認為,最有可能是透過人大法工委發表聲明,對當年釋法內容作一次說明。他又說,目前兩地的行政措施不足以解決問題,隨時代轉變,香港法院可根據社會發展及需要,就法律條文有新解釋而不影響權威性。
而特區政府周日晚回應,指基本法是不能輕言修改,亦要小心謹慎考慮修改或釋法建議,法律界及社會整體都有不同強烈聲音,當局不可輕率而行,又指修改基本法或釋法需要一定法理基礎,牽涉的程式較複雜,未必可即時有效處理問題。而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較早前表示,行政措施打擊雙非問題初見成效,釋法不可以輕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