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辯方呈多則報道反駁指控 煽動字眼官方均曾使用

香港「立場案」周二(28日)續審,辯方律師引用多項材料就煽動指控提出反駁,包括引用《文匯報》一則涉及前線小隊作「眾籌」的報道,指按控方說法,是否「直情幫佢宣傳,直情係引起煽動仇恨」?另就控方指《立場》以「武漢肺炎」一詞污名化中國,辯方呈上港大學者文章,提及使用「武漢肺炎」是「通俗易見,方便溝通」。

《文匯報》亦有報道指前線小隊「眾籌」

「立場案」踏入第48天審訊,辯方今天第2日對鍾沛權作覆問,就前一天審訊中提及《立場》曾發布關於北愛爾蘭抗爭文章爭議,鍾重申文章非與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的專訪呼應,強調如有預謀,便不會把文章發布數小時後即下架。

至於控方早前在盤問時,曾指控《立場》在許智峯專訪中,提及對方開設 Patreon,目的是推廣「國際線」及「賣廣告」,辯方今引用兩篇《文匯報》涉及反修例運動前線小隊的報道,當中包括提及「屠龍小隊」設Telegram頻道又「眾籌」收集資金,亦有報道「V 小隊」揚言殺警事件,以及陳述「V小隊」很多未來計劃。

余指建制派媒體不但沒批評《立場》報道,問鍾如按控方說法,《文匯報》的報道是否屬煽動暴力?鍾回應時笑言,難猜測其他傳媒的動機和意圖,不會輕易下定論,同時坦言事態發展令人憂慮,故認同需報道事件,「不可做鴕鳥」,並同意余指,傳媒若收到該類型消息理應報道,但報道可有不同手法。

鍾之後補充,反修例運動的暴力程度愈見升級,尤其經歷中大、理大事件後,區選結果卻反映民情未有轉向。他認為傳媒需持續探討背後原因及政治矛盾,並非消滅最激進聲音就可解決問題。

《立誌》漫畫具煽動性相關照片「監警會」報告內多次出現

就控方質疑《立場》特刊《立誌》中的「美術經典作品回顧」漫畫具煽動性,辯方亦逐一作出覆問,余若薇就指出,控方曾質疑《立場》故意在7.21白衣人照片加上安全帽及勞工手套,「將白衣人變成暴徒」,當時鍾澄清那是《香港電台》拍攝的照片,主控其後致歉及更正說法。但控方仍指控該照片連同當中的文字解說會引起他人憎恨,惟余接續指,該照片在「監警會」報告多次出現,亦有其他傳媒刊載警員跟白衣人搭膊頭照片,有關動作因而惹來「警黑勾結」爭議與警方回應,故足以解釋為何照片是「經典圖片」及在《立誌》出現。鍾表示同意。

另外,控方曾在盤問中指出,《立場》使用「武漢肺炎」一詞污名化中國,鍾沛權曾回應指當時傳媒於疫情初期,曾普遍使用有關字眼,亦有港大教授認為字眼合理,惟至2021年尾終因政治壓力才轉用其他字眼。辯方今呈上港大醫學院教授袁國勇及龍振邦發表的《大流行緣起武漢 十七年教訓盡忘》文章,當中便提及使用「武漢肺炎」是「通俗易見,方便溝通」,但當時作者於發表同日宣布撤回文章。鍾指出,文章被撤回是因作者備受壓力和批評,因當中批評中國人進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又指出兩次冠狀病毒均源自進食野味,認為有關文化不改,將來必有另一次病毒爆發,而文章觀點「刺痛好多人」,結果惹來官方及親建制媒體的批評。

鍾另指,當時中國官方透過輿論否認病毒源自武漢,甚至指控病毒最先於歐美爆發,相關說法經事實查核後為虛假資訊,故有評論作家堅持使用「武漢肺炎」一詞,不願附和中國宣傳,試圖將病毒起源含糊化,改寫歷史;但鍾強調此非《立場》持續使用「武漢肺炎」的目的。

至於《立場》文章《【武漢肺炎】世衛更新疫情事件簿 揭爆發初期中國無主動通報 兩度要求才提供資料》的配圖,《立場》曾把世衛總幹事譚德塞的樣子換上習近平,余若薇就引《紐約時報中文網》的報道《世衛組織為何被批為「中國衛生組織」》,指出當時許多外國媒體均質疑世衛受中國控制,又引述中國官員說法指2020年年初時未發現明顯人傳人證據,故先不論疫情控制如何及中國是否有隱瞞,《立場》漫畫刊出時,確有人質疑中國隱瞞。

不同組織及商會曾就《國安法》提出憂慮

對於控方早前質疑《立場》博客在《國安法》實施前已多番發文批評,辯方今在覆問時,就引用大律師公會聲明及多篇文章,以證明法律界、商界、新聞界早已提出憂慮,包括憂慮一國兩制變為「一國一制」,故《立場》博客的憂慮並非天馬行空,鍾對此表示同意。

余亦進一步指出,事實上不單是法律界,香港美國商會於2020年6月初發布的調查亦發現,近六成受訪會員認為《國安法》有損營商環境。余指出,就《國安法》對一國兩制的影響,並非只有《立場》博客感到憂慮,而有關憂慮亦非「天馬行空」。鍾同意,並指《立場》博客的光譜多元,他們就議題上的批評某程度反映重大民意,政府需要正視。

引述陳朗昇解釋「星星之火」卡片

此外,就控方盤問時將《立場》員工卡片上的四字「星星之火」聯想為「星火基金」,辯方引卡片持有人陳朗昇的Facebook帖文,說明為「昇昇之火」的諧音,指鍾早前稱「星星之火」意指新聞工作者的熱誠屬為正確推論。

而在回應控方於盤問時質疑《立場》博客「三不信」,即不信任《國安法》、一國兩制及《基本法》,鍾回應時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人正因對內地司法制度不信任,才希望維持一國兩制,而《立場》博客就因憂慮《國安法》衝擊本港司法制度,故一直提出擔憂,認為博客基於期盼一國兩制得以實踐、《基本法》得以落實,從而提出對《國安法》的批評,絕非所謂「三不信」。

另外,控方早前指《立場》員工卡片上有人印上「星星之火」,可聯想到「星火基金」,鍾沛權當時曾質疑「點解刑事檢控攞出嚟嘅證據,咁薄弱之餘,係加諸咁多主觀嘅聯想、猜測」,余若薇今在庭上指出,該卡片持有人為《立場》員工陳朗昇,指他之後曾於Facebook發文解釋,「星星之火」實是「昇昇之火」的諧音,希望保持自己一份想做記者的火,又指自己的英文名跟一Ronson牌的打火機專用氣同名,引來旁聽席一陣笑聲。

傳媒有一定自律難以電影對評論評級

至於控方指出「有種責任」及「齊上齊落」似是2019年反修例運動時期出現,辯方就指從網上搜尋得知前者出自由歌手何韻詩主唱的歌曲《艷光四射》,並早在2014年同志遊行已出現。至於後者,辯方指警方及政府官員亦曾使用該說法,就連問責官員亦有使用,而警方Facebook帖文亦曾寫「齊上齊落・止暴制亂・紀律部隊特務警察」,說法再次引起旁聽人士發笑。

鍾之後在覆問中指出,傳媒角色僅為「中介、傳訊者」,報道大眾受關注的議題,強調難憑空創造或帶領議題,而獨立的媒體在議題設定的資源遠低於政府,認為若政府因大眾不接受其說法而歸咎於傳媒帶動議題,則是「卸責嘅說法」。就控方指《立場》沒顧及心智未成熟讀者或會受政治評論文章影響,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傳媒有別於電影有機構評級,問鍾應否在新聞提醒兒童「要家長陪同下先睇得?」鍾回應,傳媒有一定的自律,相信若要評級,會「比色情電影難上萬倍」,又指即使是三級電影,也非代表違法,更稱:「三級片可能係傳世藝術鉅作」。

聆訊將於周四(30日)早上9時繼續。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