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法官批检控官周天行时序混乱 拒绝让控方就同一问题提问

2023.02.23
【47人案】法官批检控官周天行时序混乱 拒绝让控方就同一问题提问 香港「47人初选案」周四(23日)展开第14天审讯。图为2020年7月12日区诺轩于民主派初选后会见传媒。
路透社资料图片 / 粤语组制图

香港「47人初选案」周四(23日)展开第14天审讯,在审讯期间,检控官周天行在庭上的表现引起三位法官不满,指他处理时序混乱,法官陈庆伟很不客气的对周天行说「我不想再与你争辩」,要求终止周天行就同一问题继续提问。

拟认罪被告之一的区诺轩继续作供,他提及当时在九龙东选区,参选人亦有在提交提名表格时夹附声明,区表示为该区协调后的「共同纲领」,当时九东成立一个推动初选的秘书处,但他不知道秘书处状况,只知道时任观塘区议会主席蔡泽鸿会向组织者报告九龙东状况,他没有印象有初选组织者为秘书处成员。

控方之后展示一份由九龙东参选人施德来签署、夹附在提名表格的「共同纲领」,区确认正是戴耀廷讯息曾提及协议。控方之后追问组织者有否要求参选者签署协议,区回应「我们没有要求他们签署共同纲领」;控方一度欲再追问为何没有要求签署时,就被法官陈庆伟以「Next, next」截停,另一法官李运腾亦指早前已提及相关议题。

法官关注控方问题「跳来跳去」难以跟上

此时控方再展示WhatsApp群组内6月14日的讯息,三名法官均开腔向控方表达关注,法官陈庆伟指,如案件是设有陪审团的审讯,质疑「他们怎能跟得上?」控方回应是因证人提及6月14日的事宜,惟法官李运腾就认为控方问题「跳来跳去」:「5分钟前我们谈6月19日的事,现在又跳去6月14日,我们觉得有点难跟上」;法官陈仲衡亦向控方指出,「你是控方负责案情的说书人(storyteller),最好当然是你的故事引起我的兴趣,但至少应该要比较易跟从。」控方一度作出回应,最终法官陈庆伟称「我不想再与你争辩」,著控方紧记此案的议题是甚么,并指「我们对初选的历史不感兴趣。」有被告闻言就先后发笑。

区诺轩确认组织者没有要求参加者签署共同纲领

在这天审讯中,控方庭上引述另一被告赵家贤在组织者WhatsApp群组转载〈墨落无悔〉声明书及所发出的讯息,点名张可森等人「队到行」,又称参与协调者曾「白纸黑字」传阅文件,同时提及参选者间的协议。区诺轩庭上就确认,初选组织者没有要求参加者签署共同纲领,而提及的「协调共识」,是指各区协调后的协议文件,当中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等字句。盘问期间,法官关注控方提及的证供非按时序,直指「跳来跳去」令人难以跟从。区诺轩庭上又披露,当时在中联办已谴责初选有机会犯法后,戴耀廷曾发布讯息,区称目的是「规避法律风险」,讯息其后有发布至其他举办初选的选区,庭上又播放「35+ 协调机制」记者会片段,当中有赵家贤及戴耀廷回应初选被指涉违法的说法。

区确认从没要求大家签署任何文件

控方今在盘问区诺轩时,续引初选组织者的「PfD 35+计划」WhatsApp群组讯息发问,当中显示赵家贤曾在6月19日转发〈墨落无悔〉声明书,然后在群组内称:「屯门张可森依几条友就摆到明要队到行啦,仲有大家之前开咗会嘅协议」,又指区及戴耀廷有「白纸黑字」把协议传阅大家确认,虽然最后没有签纸,但属「mututally agreed consents」。法官陈庆伟就问区,组织者当时有否要求参与者对协调机制初稿提意见,但最终没要求大家签署任何文件?说法获区确认。

控方之后指,戴耀廷在赵家贤发出讯息后,曾在回应时提及新界西选区各参选人已决定由他们自行签署一份协议再交予民主动力。然后民主动力会公布有哪些人交回协议,另九龙东则由秘书处提出一份共同纲领,包括原先协议内容,各参选人均已同意签署。区确认戴耀廷提及的「协议」,是指新界西参选人报名时所签署的「民主派新西协调机制协议」,而该份协议与参选人报名时夹附的文件一样。

控方之后续以6月14日的讯息,并请区解释。区指出,他当时曾收到蔡泽鸿的电话,对方向他表示,九龙东开完会后,与会者就是否公布一份文件表达异议,区同时补充,曾与民主党胡志伟会面,对方曾表明不希望签一些非官方协议,因民主党对处理立法会议案的立场,认为没理由政府全部否决议案,亦认为如不断有一些公开协议,「恐怕会被人抽秤」,并指蔡泽鸿在通话中强调,希望大会可以接纳,否则担心会「兵变」。

各区或自行发布共同纲领区指自己有把关不力责任

控方之后引述区诺轩发出的讯息,称「地区的共识,我认为大会无权威左右,故顺从是唯一选择。沙盘推演,五区随时有类近的动作,换言之我方最初的善意(防止DQ),最差局面不但不奏效,而且衍生了争端,而且最后也白纸黑字化。」并请他再作解释。

区诺轩回应,当时是因九龙东欲自行发布一个共同纲领,忧虑其他选区都会有类似行动,而原来没有一份文件要求参与者签署,目的之一是不希望增加他们被取消参选资格的风险,故当时认为只能被动地应对,而由于当时认为大会已无权威左右大家的决定,故有把关不力的责任。

法官李运腾就希望区可说明「35+」的目标,为何会担心被取消资格;区解释,当时依赖一些舆论的睇法,如有人参选及运用《基本法》赋予的否决权,是罔顾后果,会被视为不尊重《基本法》。

公开地不断表态「斗黄」戴修正字眼规避法律风险

李官之后再就区在讯息中用上「斗黄」的字眼作出讨论,要求区解释意思。区回应,初选参加者有不同光谱,大家均理解,大家对初选机制亦有不同诠释,如公开地不断作出表态,就会收窄了一些模糊的风险,「我讲『斗黄』系呢个意思」。

控方之后提及多日的记者会片段作出举证,合共多于6小时,但不打算全部播放,惟辩方争议片段的真实性。控方随后继续就WhatsApp群组内的讯息作出提问,其中包括戴耀廷在2020年7月14日发出的讯息,提及「不提瘫痪政府,供大家参考」等字眼,请区作出解释。

区指出,当时中联办已谴责初选有机会犯法,戴耀廷的讯息发布至候选发布区,按他的理解,是希望「35+」的说法可规避法律风险。法官李运腾就问及修正字眼是否会跟原意不同;区认为,戴耀廷曾发布不同文章,对否决《财政预算案》有其看法,「只能够话佢喺呢个时间,让各位参考佢对35+目的嘅表述」。

初选较早阶段戴耀廷曾提及有跟李伯卢联络

控方其后开始另一个关于吴政亨或李伯卢的议题,问区是否认识对方;区回应指,直至被捕前也不认识;至于是否知道吴参与初选工作?区就反问指,如果是指李伯卢,「系咪就系举办过三投三不投?」吴政亨为不认罪受审被告之一,其代表大律师石书铭此时关注,控方应问证人是否认识吴政亨;控方遂改问区除「三投三不投」,是否知道吴政亨做过的事?区就回应,只知道在案发期间,吴有透过三投三不投计划,在网上宣传;区在法官李运腾提问下,称不知道李伯卢为「35+」的组织者,而他只记得在初选较早期阶段,戴耀廷曾向他提及,有跟李伯卢或三投三不投的组织联络。

控方之后播出2020年7月9日的记者会片段,为「35+ 协调机制」记者会,区在控方要求下,确认当日出席者包括黄之锋、谭文豪、许智峯、张可森、刘凯文、范国威、杨雪盈、余慧明、张嘉莉、李永财、刘泽锋、李芝融、徐子见及安德里,另外就有他本人、戴耀廷及赵家贤。

戴耀廷当日记者会指没有人提出过涉及分裂国家的言论

片段中的记者会,赵家贤回应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关于初选违法的言论,称自己作为民主动力召集人,「要喺好强烈指出,民主动力系协助民主派举办唔同形式嘅初选」,又回应当时刚任局长未够半年的曾国衞的指控 :「这样关切我赵家贤统筹选举实务工作超过12年,觉得好莫名其妙」;重申在很大压力气氛下,大家更要坚定意志,反映市民的意见,作出表态,「呢个嘅表态系为咗香港系合法、合宪嘅公民权利嚟嘅。」

另外,戴耀廷亦有发言,回应关于初选违反《国安法》的指控,称每一位参选人,都没有人提出过涉及分裂国家的言论,「35+计划」也没有相关主张,「咁所以我见唔到点样同呢个《国安法》第20条有任何违法,至于35+目标,系争取能够攞到立法会嘅控制权。」为行使宪制权力逼使特区政府问责,属《基本法》赋予的权力,「我见唔到点样会符合到《国安法》第22条所讲嘅『非法手段』。」吊补充即使《财政预算案》被否决,行政长官仍能继续行使职能解散立法会,质疑「点样严重阻挠佢去行使职能呢?」

聆讯星期五将继续播放记者会片段,然后法官将先行离席,供区诺轩在庭上自行阅读另一记者会的内容誊本,下午才再续审讯,法庭期间将开放供公众自行决定是否逗留。

案件编号:HCCC69/2022

记者 : 吴婷康 责编: 温晓平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