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上水清潔工遭磚擲斃案改控誤殺 被告母作供指錄口供時警拒被告服藥

2022.06.28
【香港法庭】上水清潔工遭磚擲斃案改控誤殺 被告母作供指錄口供時警拒被告服藥 香港反送中期間,一名七旬清潔工,疑於2019年11月的上水北區大會堂衝突中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共3罪,其後因證據不足改控誤殺,案件周二(28日)於高等法院續審。
本台資料圖片 / 石頭攝

香港「反送中」期間,一名七旬清潔工,疑於2019年11月的上水北區大會堂衝突中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共3罪,其後因證據不足改控誤殺,案件周二(28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傳召其中一名18歲被告陳彥廷的母親作供,陳母稱兒子自13歲起患焦慮症,病發時需要服藥;警方2019年上門拘捕當時16歲的兒子時,陳母看到他「眼神驚慌」,至陪錄影會面時看到兒子中途手腳震抖、不斷流汗,但警員拒絕在錄影會面期間讓他服藥。 

因證據不足 以罪責較輕的誤殺罪取代謀殺罪 

法官杜麗冰於周一(27日)向陪審團表示,由於證據未能確立謀殺罪的基本控罪元素,裁定以罪責較輕的誤殺罪取代謀殺罪。周二(28日)早上,控方向陪審團解釋修改控罪,針對兩名被告的第一控罪,將由「謀殺」修改為「誤殺」。首被告一方不會傳召任何證人,亦不會自辯;而次被告的大律師則指,次被告一方將會傳召3名辯方證人,包括次被告的母親、哥哥,及一名精神科醫生。 

次被告母親作供指 兒子有焦慮症並經常病發 

次被告陳彥廷母親趙珮因供稱,她是單親媽媽,丈夫離世,獨力撫養次被告及其兄,3人一同居住。2019年12月13日下午約4時,她收到自稱是大埔重案組CID的陳沙展來電,稱有一宗傷人案需要調查,要求她盡快回家。當她回到家外的走廊,陳沙展已在場及告訴她需要帶次被告回警署接受調查,稱「好小事架咋,唔使擔心,返嚟問啲嘢啫」。當她一回到家,已見到有3名警員在家,次被告及其兄則坐在梳化上,她形容次被告當時的眼神「比較驚慌」。其後警員帶他們回警署接受調查,出門時,有警員將屬於次被告的藥物給予她。陳母解釋,陳彥廷有焦慮症,並經常病發,外出需要常備藥品在身。 

3人到達警署,警員稱陳母須陪同當時未成年的次被告做錄影會面,但警員提醒錄影期間她不可以說話。錄影期間,警員問了數條問題之後,陳母留意到兒子手腳開始抖動、眼神開始無法聚焦。陳母稱兒子焦慮症發作,她想叫他服藥,但因警察曾叫她不要說話,她至休息才問陳是否需要飲水及服藥,陳則回應「我個頭好痛」。 

兩小時錄影完結後 被告才獲准服藥 

警員向陳母稱,錄影期間不可以服藥,如要服藥需作出申請,錄完後就可以吃藥。第二次休息期間,沙展向她說「好快就錄完啦,等多陣啦」,最終兩小時的錄影完結後才讓陳彥廷服藥。 

控方盤問時,陳母稱她是一名清潔工。當被問到警員如何告知她兒子涉及謀殺,陳母稱「警察同我講好小事架嘛,好快問完架嘛,我係好相信警察架嘛」,又稱「我個仔都冇做(殺人)過! 」 

陳母稱,陳自13歲起有焦慮症,「因為一件事、一句說話,都可能會發作」,不定期會出現手腳抖震、眼睛放大、流口水鼻水、流汗、怕光、想躲藏、頭痛等徵狀,甚至會傷害自己,「有時好似好正常咁,但啲眼神已經唔同咗」。醫生建議他盡量上學及見人,陳母稱陳會主動報告他正在做甚麼、見甚麼人。 

陳母又稱,錄影會面時她有陪伴兒子在側,但當時她「個腦係實晒,一片空白」,只專注兒子的情況。被問到警員不容許陳吃藥是虧待他,她又有否向其他人了解,陳母稱「警察話唔可以講嘢嘛,我仲可以同邊個了解?」,「我以為規定咗係咁...我唔知啱唔啱,一方面有規定,一方面我想我個仔食藥,我淨係想快啲錄完,個仔快啲食藥」。她又形容,當時「我淨係睇到我個仔震,喺度流汗,我淨係想我個仔快啲錄完」,對會面的內容沒有印象。 

控方向陳母指 其兒子並無焦慮或驚恐症病發  

庭上陳母一度激動欲哭稱,「警察打俾我、又坐車又去差館,我(腦袋)真係轉唔到囉……我唔係一個學歷好高嘅女人……我只係個清潔阿姨嚟,我唔知會變成咁樣,今時今日坐喺度。」控方向陳母指出,在錄影會面期間,陳並沒有焦慮或驚恐症病發,亦沒有警員曾經與他說過不可以服藥;陳母哭著回答「佢有」。 

被告哥哥:弟弟問有否找律師,遭警員一拳打向心口 

而陳彥廷的哥哥陳彥勳作供指,2019年12月13日他在家中睡覺,下午有一名女子按門鈴稱有文件要簽收,開門後就有4名男便衣警員站在門外,指控他參與暴動,「你做過啲咩自己知」。警員入屋後向他展示一條片段,問該人是否他弟弟,並稱「依家要拉你同你細佬,你都唔想你女朋友有事架? 」,陳兄回應「唔好搞啲咁嘅嘢」。警員要求他致電弟弟,弟弟回家後問兄有否找律師,期間有一名較年輕的警員一拳打向弟弟心口,並說「咁樣同你哥哥講嘢㗎咩?」

陳兄稱他有向警員要求找律師,但是警員說「好小事啫,冇必要咁做」。其後警員51398帶了弟弟入房,過了一會突然房內警員出來問陳兄「佢咩事,拎杯水俾佢」。他當時說弟弟應是焦慮症發作,需要服藥。當他遞杯水給弟弟時,「佢兩隻手接住,但兩手震得好犀利」。 

陳兄指,弟弟的藥放在電腦枱下,但警員一直沒有讓他服藥,只叫弟弟留心睇片,「轉頭喺差館講返俾我聽」,警員又要求陳兄致電母親要求她回家。事後他有被拘捕,但沒有被起訴。 

被告哥哥:遇友人「你細佬好似砍咗人,好似冇得救」故發訊澄清  

陳兄又承認在案發當日下午曾發WhatsApp語音訊息給弟弟問「你哋今日劈嗰個阿伯呢,好似話生存渺茫,應該冇得救」。陳兄解釋, 當日與女友回家時,遇見陳彥廷的朋友,該人說「聽講你細佬今日砍咗人喎,仲話好似冇得救」,他聽到後感到疑惑,才詢問弟弟;但之後看新聞,「有人俾磚掟,但冇人俾人斬,應該係搞錯咗,所以我冇繼續追問。」他承認自己發訊時是先入為主,以為他真的有斬人。 

次被告哥哥陳彥勳周三(29日)將繼續作供。 

次被告的哥哥陳彥勳作供指,弟弟回家後問有否找律師,期間有一名較年輕的警員一拳打向弟弟心口,並說「咁樣同你哥哥講嘢㗎咩」。(余法攝)
次被告的哥哥陳彥勳作供指,弟弟回家後問有否找律師,期間有一名較年輕的警員一拳打向弟弟心口,並說「咁樣同你哥哥講嘢㗎咩」。(余法攝)

該案兩名被告依次為劉子龍(19歲)及陳彥廷(18歲),兩人現被控誤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3項控罪。 

案件編號:HCCC322/2020 

記者:余法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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