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中年妇「7.21」后涉「私了」被控暴动 受袭男作供不敢覆述「光时」

2023.07.03
【香港法庭】中年妇「7.21」后涉「私了」被控暴动 受袭男作供不敢覆述「光时」 控罪指本案被告于2019年9月22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中国银行外,与其他身分不详人士参与暴动。
路透社资料图片

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在7.21元朗袭击事件发生后两个月,有市民在元朗疑因政见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结果遭包围「私了」。一名中年妇人事后被控有意图而伤人、暴动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共4罪,案件本周一(3日)于区域法院开审。其中一名受袭男子出庭作供,被问及案发时人群叫嚣情况时,疑不敢直说「光时」口号,只称「咩革命嗰啲,光复乜嘢嗰啲嘢」,需由法官提醒事主只是覆述他人说话,著事主「照讲」。 

法官指不因国安法影响 指示事主可覆述「光时」口号 

本案被告为李茵茵(50岁),被控两项有意图而伤人罪、一项暴动罪及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行为罪。控罪指她于2019年9月22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中国银行外,意图使男子姚兴强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他、意图使男子X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他,并与其他身分不详人士参与暴动;李另被控于2020年6月24日,在葵涌一单位将一对鞋抛出窗外,以毁灭证据和阻碍警方对她涉嫌触犯的刑事罪行进行调查。 

案中声称受袭的男子姚兴强,被控方传召出庭作供,他透露自己年约60岁,为的士司机,在案发当晚与朋友吃饭,其间曾喝酒,并于晚上10时左右,带同饮剩的红酒连樽离开,因未能等到的士,于是步行至轻铁康乐站打算乘车回家。 

姚供称,当时他沿途看见约20至30人在街上聚集并叫嚣,控方此时追问姚该批人士叫嚣的内容,他只以「嗰阵时讲嗰啲咩革命嗰啲,光复乜嘢嗰啲嘢」回答。法官郭启安就指示姚可完整覆述当时的内容,并称不会因为《国安法》「唔讲得」,向姚解释因为他现时只是覆述他人的说话,著他「你照讲啦」;姚于是才称是「时代革命,光复香港嗰啲」,而控方就指被告为当时聚集人群中的其中一人。 

控方透露事主当时曾多次向人群挥动酒樽 

姚之后续称,自己当时斥骂该批人群「你哋唔锺意,咪唔好喺香港罗」,与该批人群「斗嘴」,继而有人作出掷物行为。 

不过,根据控方开案陈词,就透露姚事发前曾多次向人群挥动酒樽,当时曾有另一男子在场试图调停,及后另一名不知名人士突从后向姚投掷物件,姚曾手持酒樽追逐对方。 

姚在庭上供称,自己追至中国银行门外时,被数十人包围,指在前面的人士就打人,而后方则向他掷物,为时最少两分钟,令他头破血流。他指当时已觉得好晕,更形容自己「我谂住会死㗎喇」;他及后再被一件大的硬物击中头部,当回复清醒时感觉「好似回光返照」;而自己在清醒后便继续向包围他的人群指骂说:「你哋有本事就打死我」,众人之后就停手,有人再召救护车把他送院。 

遇袭受伤后曾接受紧急颅骨开孔引流手术 

控方开案陈词就指,姚当时被约10人包围,再以拳头、雨伞等物件施袭,被告其间曾拾起一个在地上的破损易拉架击中姚的头部,之后逃走;控方又提到姚因事件,曾被起诉两项普通袭击罪,但律政司最后撤控,改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而姚因事件遇袭受伤,曾接受紧急颅骨开孔引流手术,留院两天后出院。 

姚在庭上承认自己曾「有攞住个樽追人」,但强调没袭击任何人,又称自己在手术后有后遗症,出现高血压,至今需服药控制,并在庭上向法官展示手术留下的疤痕,法官观看后指伤口并非很深,姚就回应「话深唔深,话浅唔浅」,又同意是手术做得几好。聆讯周二(4日)继续。 

案件编号:DCCC1034/2020

记者: 吴婷康 责编 : 李世民 网编 :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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