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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學者許寶強,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6人否認傳票控罪,案件周二(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嚴舜儀裁定表證成立,辯方指各被告不作供、不傳證人,案件押後至10月26日作結案陳詞。
本案爭議為控方能否證明「612人道支援基金」屬《社團條例》下的本地社團,以及被告為基金幹事。
陳日君等 4 被告由資深大狀代表
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被告陳日君及何韻詩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吳靄儀由資深大律師何沛謙代表;許寶強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何秀蘭由大律師林國輝;施城威由梁晴怡大律師代表。
控方周二傳召多名警員作供,其中警察牌照科高級督察龔伊林指,任何社團均須於成立後1個月內註冊,而紀錄中從未收到「612基金」註冊。辯方代表陳日君及何韻詩的大律師舉例問龔,先後舉「何鴻燊治喪委員會」及「李家超競選辦公室」為例,指兩者均為1人以上組織但從未註冊為社團。控方及裁判官先後阻止提問,指與案件無關。
辯方指各被告不作供、不傳證人
控方案情完結,辯方沒有中段陳詞,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定 6 名被告表證成立。辯方指各被告不作供、不傳證人。
裁判官又認為判斷要視乎證據,一些情況可能模糊,但本案有相當多證據,雙方有各自演繹,呼籲撰寫書面陳詞時處理社團定義詮釋,將會影響整個社會,最終押後案件到下月26日處理法律爭議。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