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初選案」周一(13日)續審,踏入第6天審訊,首名控方證人區諾軒作供,他亦是其中一位打算認罪的被告。區諾軒引述戴耀廷指,民主派在立會取得過半,將會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可令政府回應反修例運動及爭取五大訴求。
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星期一繼續在西九龍法院受審,多名被告早上由囚車押送到法庭。未知是否受上周發生的法院玻璃幕疑被擊碎的事件影響,反恐特勤隊今天首次在案件開審後現身法院附近持槍戒備。
此外,自上周一(6日)首日開庭開始,一連5日審訊時,擬認罪的被告在列席時,均獲安排在正庭內聽審,但今天9名列席被告,就分成兩批被安排在兩個延伸法庭內聽審,其中馮達浚、梁晃維、譚凱邦、朱凱廸及黃之鋒在1號庭,另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及尹兆堅則在2號庭,而前者只設公眾席不設傳媒席,故傳媒未必能入內觀察各列席被告聽審時的反應。另一方面,受審被告在正庭內的座位亦出現調動,還押中的被告被安排坐在最後第3排,獲保釋的被告則坐在第2排,而可在咪前發言的最前排,則未有安排被告就坐,今天庭上並沒有提及和解釋相關安排的情況。
區諾軒供稱透過飯局了解戴耀廷的計劃
區諾軒其後在下午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他身穿灰色冷衫、藍色恤衫,手捧一大疊文件,並有最少3名懲教人員坐在身後。他先手持聖經宣誓,然後開始作供。他供稱,事件最早在2019年12月開始,留意到當時戴耀廷於《蘋果日報》發表題為〈立會奪半,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的文章,其後在2020年1月底「由一個飯局開始」。
而當時他剛完成立法會議員公職,打算到日本留學前有一段時間空檔,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時,而民主派中的李永達及李卓人擔心在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可以得到最大勝算,因而促成飯局。他憶述,飯局出席者包括戴耀廷、李永達、李卓人及他本人,而黃浩銘則遲到。而在飯局上,他首次與戴耀廷商討初選的問題,戴耀廷就提及立會過半的願景,當中並提出3點認為值得大家留意,包括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大勝,應思考如何再下一城,在立法會贏取更多議席;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主要內容是「五大訴求」,要思考如何爭取;以及思考如何設立公民參與機制,活用民主派贏得區議會的議席,結合「黃營媒體」和公民社會團體的參與。
赴日留學前夕望以策劃者辦初選貢獻民主運動
區提及,飯局上亦曾討論「比例代表制」,因民主派通常獲得較建制派多選票,卻在部分選區未能取得相應比例的議席,原因之一是有過多名單參選,導致浪費選票,考慮到建制派早於2008年已建立出一套成熟協調機制,故飯局中亦討論如何令民主派訂下機制,可經協調出選立會以善用選票。區諾軒指,戴耀廷當時尚未有具體提議初選計劃,只提出透過公民投票為框架,以民主派在各地區直選支持率訂立出選立法會的優先次序,認為若協調成功,民主派應可獲大多數議席。而戴耀廷建議民主派在地區直選可取得「66443」議席,形容是屬戴耀廷的「推想」,並引述戴形容,立會過半將會是「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意味民主派對政府有更多議價能力,可令政權回應反修例運動及爭取五大訴求。
對於行使否決權是要否決甚麼時,他回應指當時只稱否決議案,沒特別指定是否決《財政預算案》,而當時戴耀廷只是就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後「提出一個可能性」,由於在席者都是資深政客,故這些概念「耳熟能詳」,大家亦沒有特別回應這方面的說法。
區之後指,自己同意若民主派在立會取得過半及成功設立協調機制,會是「好大的進步」,於是答應戴耀廷以策劃者身分舉辦初選,在自己到日本留學前的大半年,「貢獻我視之為民主運動的工作」。區亦指,當時公民投票非唯一建議,只有戴「比較堅持」,其他與會者就認為是較消耗人力物力。
辯方質疑控方開案未明確表明依賴「共同串謀」原則
周一審訊以控辯雙方就案中的法律爭議開始,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指,各被告共同協定的犯罪行為是「不予區別地否決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從而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及請辭」,確認上周辯方提及控罪中的4項「非法手段」是公開作為,指控一旦被告謀劃成功,這些作為就會被實行,而控方將依賴終審法院案例定下的「共同串謀」原則。
不過,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質疑,控方未有在開案陳詞中表明會依賴「共同串謀」原則,強調控方理應明確指出,惟法官陳慶偉聞言即指辯方是「totally misconceived(完全誤解了)」,惟沈堅持指控方在開案陳詞時理應提及,又反質疑辯方如何得知控方以甚麼證據針對哪一被告;最終法官李運騰指,開案陳詞中不斷提到戴耀廷的表述,認為控方指向非常清晰。
另一辯方大律師馬維騉就質疑,指控方證據涉及國安法生效前,惟法官認為,有關證據旨在提供背景及顯示被告當時心態。馬維騉再一度力陳有關行為不能被視為「促進實現謀劃」,但法官只表示理解其觀點,並補充不代表同意有關觀點。
記者:吳婷康/程文 責編:溫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