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法官准吳政亨一方證人供詞呈堂 鄭達鴻成首位自辯被告

香港「初選案」周四(15日)續審,法庭先處理吳政亨一方3名證人相關證供的呈堂問題,最終獲批。之後前公民黨成員鄭達鴻作供,他稱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及召開初選記者會時,自己曾極力表態反對但不果,最終楊岳橋及譚文豪召開記者會及提出「否決一切議案爭取五大訴求」的立場。

官准吳政亨一方證據以混合式證供方式呈堂

本案踏入第67日審訊。由於代表吳政亨的大律師石書銘欲將4封從「leebaklou@gmail.com」(李伯盧電郵)帳戶取得的電郵紀錄,以及一段吳政亨於2020年6月受訪的錄音呈堂,以顯示吳在控罪前的言行和心態,故辯方在周三(14日)傳召吳的事務律師、律師樓文員及一名記者出庭作供,惟法官李運騰質疑有關電郵屬「傳聞證據(hearsay)」,認為辯方除非能指出有關證據屬傳聞證據的其中一種例外情況,方會獲法庭接納可呈堂,如果是完全作為開脫證據則不得呈堂,並著辯訪在當晚7時前提交書面陳詞。

石書銘周四在庭上再作補充陳詞,惟法官李運騰續積疑,指有關證據只能證明吳政亨在發送電郵時或受訪時或的心態,同時亦顯示吳政亨有意藉向參選人施加壓力而協助「35+計劃」,可能會是招致罪責的證據。石書銘確認明白有關情況,相信法庭會對證據作整體考慮,且仍希望證據可呈堂。最終法官批准有關電郵及訪問錄音以混合式證供(mixed statement)呈堂,即內容同時包含開脫罪責及招致罪責的證據。

鄭達鴻大學時曾到內地交流

前公民黨成員鄭達鴻之後開始出庭作供,成為首名自辯被告,他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開始主問,先確認鄭的學歷及背景資料,包括鄭於香港出生,在理工大學社會政策及行政學士課程畢業,後入讀城市大學的法律博士課程並完成法學專業證書,亦為合資格調解員。而他在理大就讀期間,曾先後到南京及內蒙古交流,望對內地情況有更多了解,以及社會政策及行政如何在內地更好地實施。

鄭之後因認同公民黨的理念,於2011年在公民黨九龍西支部實習,並在區選中為公民黨候選人助選,亦令他有感公民黨沒有投放足夠時間服務最基層街坊,故他於2012年底加入公民黨後,出任地區發展主任,從最基層草根市民的工作出發,望藉此為公民黨提供更多基層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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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5日,鄭達鴻在法庭外。(吳婷康攝)

曝公民黨內部「黨團凌駕執委會」

他之後於2015年底當選北角丹拿區區議員,並於2019年成功連任,然後於2021年5月辭職。而在任職區議員期間,鄭達鴻形容自己雖與建制派「政治上針鋒相對」,惟在民生議題上有互相合作,曾支持由建制派議員提出的撥款議案,直言自己會審視項目對居民的利弊從而決定是否支持。他亦曾與警方合作,是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理大事件發生時,獲警方准許進入理大勸喻校內學生離開的5名人士之一。

鄭之後在潘熙主問下提及公民黨的內部事務和運作,透露公民黨主要由執委會及黨團做決策,而在2000年時執委會成員包括時任黨魁楊岳橋、負責地區發展的譚文豪、負責黨務發展的郭榮鏗,他則是負責政策倡議的執委。

至於黨團方面,成員是當屆立法會議員,即楊岳橋、譚文豪、陳淑莊、郭榮鏗、郭家麒,而議員助理、顧問及黨內元老會在有需要時出席會議,而他本人非黨團成員。黨團主要決定立法會最前線的政策及跨黨派接觸聯繫。

他之後在主問下形容「黨團凌駕執委會」,指執委會的功能如同橡皮圖章,背後涉及公民黨的成立背景,當時由立法會議員組成,故向來由立法會議員「話事」,議員常認為掌握最前線資訊故應作決定,且黨團跟執委成員高度重疊,結果執委會只象徵性通過黨團已同意的事務。故即使有人強烈表達意見,最後亦不能說服最高權力的決策者,只能不情願地跟隨黨內最高決策者決定,直言「最後都係由黨嘅最高層話事」。

多項建議未獲採納退黨後才表達不滿

法官李運騰及陳慶偉就先後追問有關方式是否民主,以及公民黨內黨魁跟主席「誰比較大?」的問題;鄭稱「唔會(是民主方式)」,又解釋公民黨以「雙頭馬車」對外描述黨魁及主席兩個崗位,但實際是黨魁作出大部分的決定。

鄭又指,自己於2016至2018年任公民黨副秘書長,原打算接任秘書長,但及後有感黨內很多重要決定都由黨團決定後,由黨魁向執委會匯報,遂放棄再任副秘書長,亦因後來打算參選立法會,需獲黨內支持故加入執委會。他又指,自己對公民黨曾提出多樣建議,但沒有一個獲採納,而直至於2020年12月15日宣布退黨,他才公開表達對公民黨的不滿。

自言曾反對公民黨召開選舉記招

他之後進一步披露公民黨在2020年3月25日召開跟初選相關記者會的過程,鄭供稱召開該記者會的決定,於同月中一次由譚文豪提出召開的選舉預備會議上被提出,參與者包括楊岳橋、譚文豪、郭榮鏗的助理、陳淑莊的助理、郭家麒的助理、林瑞華及他本人,他憶述譚文豪在會上指知悉坊間有人開始以「否決財政預算案」作籌碼以爭取五大訴求,並表態公民黨主動出擊提出有關立場。

不過,鄭指自己當時有提出反對,包括提出公民黨的支持者來自理性中產,不應跟本土派爭奪支持,而例如擴建東區醫院等議題,他在區議會上提出,是動議人,而動議極罕有獲醫管局和政府部門同意,如最後他在立法會內反對,會説不過去。然而,楊、譚最後「一意孤行」決定召開記者會,並決定在記者會上提出「否決一切議案爭取五大訴求,部分人有這樣講」的說法。

鄭之後補充,有關會議上,黨內沒有就否決預算案或否決一切政府議案達成統一立場,亦沒有討論記者會上的表述會否對黨員有約束力,但召開記者會的決定沒經執委會同意,亦沒有向黨員公布,預備會上也沒有決定有誰人出席,之後楊岳橋通知他出席,他在記者會上沒有發言,惟他指自己不同意楊、譚在記者會上的發言,當天在記者會上的角色「就係好似相咁樣舉牌」。

聆訊周五(16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網編:畢子默